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事故 > 医疗动态 >
子长县政府办医院探路医改 药价下降15%还能降
www.110.com 2010-09-06 10:48

 子长县业已完成的医改,核心是把县人民医院打造成平价医院,而围绕平价医院的全部改革诉求正是“公立”二字。决策层面认为,平价医院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办的人民医院,医院的、护士实际上都是代表政府为群众服务的,当然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平价医院所推行的诸多降价让利措施,让老百姓也因此获得了巨大实惠。药价普降15%后,仍有降价空间,“大处方”和“药品回扣”的利益链条也被巧妙地切断。

  作为一项直接触及体制深层的改革工程,子长平价医院在吉凶未卜的煎熬中挺过8个月后,2009年甫一开年,这场改革的设计者和参与者就从已见清晰的国家新医改方案中,望见了他们孤胆改革的决策正确。

  1月12日上午,子长县人民医院(平价医院)院长吴建军双手撑在办公桌上,一遍一遍地端详面前刚刚裁下来的剪报。剪报上《公立医院改革方案确定》的新闻让他觉得,“怪不怪,平价医院的搞法好像是比着国家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来的”。

  新闻披露的是4天前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有关新医改的内容,卫生部长陈竺在会上透露,修改后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实施方案将于近期下发,今年医改将全面启动,“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今后三年,将选择若干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新闻还曝出公立医院改革的五个主要内容,与其对照,子长平价医院的一揽子改革举措竟似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而事实上,子长县在2008年6月1日正式推开平价医院改革时,卫生部连新医改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还没有拿出来。

  现在的情形是,卫生部有关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尚在酝酿当中,子长的公立医院改革已一路急行8个月。先行8个月的成败建树,或成中国新一轮医改的一方镜鉴。

  赔偿敢不敢“公立”
  新医改方案所确定的公立医院改革第一个内容,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其中涉及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子长致力于把县人民医院改造成平价医院,在所有者问题上就比较清晰地把医院划定为政府所有,更多的责任也由政府承担。早在2008年5月15日,子长县委书记薛海涛到县人民医院召开座谈会,他在会上的讲话为半个月后就要投入运营的平价医院做了最后一次定性,“大家一定要明白,我们的医院是政府的医院,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办的人民医院,是公益性质的。”

  薛海涛此次讲话的录音被整理后,原话以《讲话通知》的形式由县委办正式下发全县。在为什么是政府所有这个问题上,薛海涛作了较为详尽的解释:“各级政府的医院都有‘人民’两个字,这是我们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不是企业,不是个体户,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在这个基础上,薛海涛甚至认为,人民医院的大夫、医生、护士实际上都是代表政府给群众服务的。“如果这一思想认识问题解决不了,那么所担心的(平价医院建成后)政府投入了钱,而老百姓的负担仍然减不下来的问题就很有可能发生。”

  事实上,医院性质的确定以及思想认识的统一并非难事,但政府办医院一旦进入操作层面,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个个都很棘手。

  比如医院历史债务问题,既然是政府办医院,那么债主终有一天会找到政府门下。吴建军讲,医院从2000年购买第一台CT开始,8年来共欠下2000多万元,刨开政府过去拨付的600多万元,到政府接手搞平价医院时,仍有1400万元左右的债务。

  对于历史债务,县委书记薛海涛曾在大会上表过态:“首先要消化债务,既然是创建平价医院,原来修医技综合楼所欠的200万元,政府应该包起来。”

  尽管债务在实际清偿过程中,未来还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但医院方面显然已十分乐见县上这种态度。吴建军立即觉得肩上压力小了许多,“反正债务这些事有政府管,我就一门心思把精力放在医院管理上。”

  另一个棘手的问题则涉及收支两条线。当初政府办医院的一个潜台词,就是要求医院的经营收益全部上缴县财政,再由县财政按规定返还医院。这方面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来已经在县上下发的《创建平价医院安排意见》中作过明确,但平价医院运行8个月中,并未真正实行收益上缴,而是仍由医院支配。

  “收益完全上缴对政府并不利。”吴建军掰着手指分析,“如果收益全部上缴,那医院所有的事都得政府承担,别的不说,光这一块,政府怎么办。”

  吴建军说,许多领导都知道,市里面已有医院因一起医疗事故赔偿上百万元的先例。他据此推测,医疗事故赔偿所涉及的不可预知的经济成本,可能成为医院“公立”过程中一块让政府十分难啃的骨头。

  延伸出来的问题是,如果政府愿意为公立医院的医疗事故赔偿买单,那么,每一起医疗事故的解决,实际就成为和政府利益的对决,在这种对决中,原先由代表政府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裁决,未来将会受到的质疑自然就不只限于公平、公正层面,更可能涉及裁决主体是否适当等法律问题。


    药价不止降15%,还能降
  新医改方案确定的公立医院改革第二个内容,是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其中,公立医院改革被要求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解决。

 
  所谓药品加成,对于医院而言,是指药品进入医院时,国家现行政策允许加价15%销售给患者,这一部分由患者承担的差价,成为当前许多医院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子长平价医院硬性取消了这15%的加成,要求医院所有药品在全省挂网招标的前提下,实行零差价销售。实际上,加上药品正常损耗的2~5%,这一政策形成的医院对患者让利就接近20%。平价医院运行至2008年底的数据显示,全院药品销售额10639000元,同比下降623347元,让利患者160余万元。

  作为全县最大的医院,药价陡降15%后,已开始影响整个行业。业已形成的一个现象是,过去患者在县医院看病,在外面药房、买药,现在药品购进价和销售价持平,一些小诊所也悄悄到医院拿药。

  吴建军预测,药价还要降。按照县上创建平价医院的规划,将来医院药品采购还要搞二次、三次议价,“医院自己拿出一个药品调研价,然后把药企请来议价,能接受我们价格的,经过磋商后就签合同,这样药价的主动权就到了医院手里。”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