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事故 > 医疗动态 >
“第三者插足”巧解医患纠纷(图)
www.110.com 2010-09-06 10:50

  悬而未决的机制缺陷,正在不停地“制造”着越来越多的矛盾。我市多家医院负责人坦言:处理医患纠纷,“套”走了他们一半的精力。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市政协委员侯立建议:建立武汉市调委会,以此来为医患纠纷作“解套”尝试。

  与此同时,记者从汉川市获悉,该市已在我省成立了首家医疗纠纷中心。截至目前,该中心成功调解纠纷11起,新受理3起。

  汉川虽属县级市,但同样面临医患纠纷的矛盾。汉川市司法局局长傅文才,去年初就思考用“第三方”调解,给医患双方找出一条解决纠纷的新路。

  去年7月,傅文才在考察江苏省江阴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后,描绘了自己心目中的第三方蓝图。

  随后不久,汉川发生的一起严重医患纠纷事件,加速了这一进程。

  当时,一突发中风,拨打“120”抢救未果。家属认定其死亡原因是“120”晚到了5分钟。而“120”则认为,其到达时间、抢救程序合乎医疗规定。

  双方各执一词,失去理智的患者家属,便率众砸了医院。

  司法局的“汉川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方案,在这个背景下送交汉川市委、市政府决策并获得通过。

  为体现“第三方”的公信力,汉川市政府还决定:每年向“汉川市医疗调解中心”拨付15万元的财政经费,规定“调解中心”免费为当事双方调解。政府财政支持的目的在于,避免“调解中心”因经费来源受限,成为医院的代言人;或像其他省份的“调解中心”,依托律师事务所,导致达不到公平、公正调解的效果。

  去年9月28日,湖北省首家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就在汉川市一条僻静小街的民房里挂牌了。

  傅文才解释,“调解中心”本可以设在政府机构内,选择民房的意图,是告知投诉方(主要是患者):这不是“衙门”,而是“第三方”。

  “医闹”喜送锦旗

  调解中心开业不久,就已经有患者送锦旗。记者的采访就从挂在墙上的一面锦旗开始。

  “为民作主 秉公办事”的锦旗,就是汉川患者孙培德送来的。

  今年52岁的孙培德,是汉川市韩集乡人。去年6月,他因车祸导致右腿粉碎性骨折,到汉川当地的大医院做钢板固定手术,患者出院数月后,植入的钢板却发生断裂。

  患者认为钢板不合格,要赔偿。院方则提供了两套解决方案:一是免费收治,请武汉知名专家会诊或手术,再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法规补偿;二是医院承担费用,患者到同济、协和等医院治疗,待治疗终结,再作补偿。但患者因对院方失去基本信任,坚持一次性赔偿15万元,而院方未满足其要求。

  去年11月23日,8名患者家属,将患者抬到医院,不赔不走。次日,患者家属30多人来到医院,将患者抬至医院行政办公室的办公桌上索赔。下午,医院行政大楼被家属封堵后瘫痪。患者之妻,躺在医院办公桌上,直至次日还不起身……

  索赔价也提高到21万元。

  僵持中,医患双方接受了市政府提出的到“第三方”调解的建议。汉川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遵循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列》、《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等相关法律,调解达成了院方一次性赔偿患者6.8万元的协议。

  拿到赔偿后,患者孙培德给“调解中心”送来锦旗。

  调解员由谁组成?

  医疗调解中心属市司法局监管,汉川市司法局长傅文才介绍说:“汉川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由10名人民调解员组成。此外,中心还有41名由医学专家、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组成的专家智库。所有组成人员的照片、姓名、专业均公示在墙,调解申请人可以按这个‘菜单’点人,为其调解。”

  “医疗调解中心”除制度约束外,调解员素养和构成,也从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中心的公信力。因此,中心的调解员必须是具备丰富医疗和法律经验的专家。

  经过反复筛选,中心决定聘请从市法院民庭庭长退休的法官刘才喜和从市皮防医院退休的张维银院长担纲主要调解员。

  刘才喜精通法律,张维银精通医疗,二者均能从专业角度,把激烈冲突的双方,梳理进符合法律、法规的谈判轨道。

  傅文才还说,专业的退休人员担当调解员,除了他们有丰富的经验、阅历,还有他们的耐心和责任心,可专心、专职于医疗纠纷的调解。

  调解中心从去年9月建立到现在,已受理14起医疗纠纷调解,除3起还在调解中外,已成功调解11起,调解成功率、赔偿执行率均为100%。

  患者家属为何选择“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刘才喜、张维银回答说:提供经费的政府支持,保障了“中心”不会为生计发愁;坚守法律法规、坚守公平、公正,体现了“第三方”的独立性;免费调解,患者没有经济负担;民间调解便捷、柔性,还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会否变身医院代言?

  面对“汉川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成功运作,也有公众产生质疑,理由是:医疗纠纷调解,不是一个一朝一夕的筒单问题。太多的事实证明,开个好头,最终还可能是烂尾。在利益的煎熬下,多少给人希望的好事,变成了摆设?谁又能保准“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不会变身医院代言人?

  常规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在某种程度上得不到公众信任,也是因为在机制上存在“近亲繁殖”的问题。

  “汉川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与卫生机构没有血脉关系,而且,调解员与专家库的人员构成多元化。这样一个血缘基础,决定了调解中心“不会一屁股坐到医院的板凳上”。

  傅文才还说,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也不是要“包打天下”。凡涉及刑事案件的、已立案进入司法程序的、不是医患双方自愿申请的,一律不受理调解。

  中心开出了“连锁店”

  傅文才介绍说,“汉川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建立之初,意在解决汉川市内的医疗纠纷,根本就没想到要在其他地方开“连锁店”,但汉川马口镇发生的一起医疗纠纷,却让他们想到了“调解中心”的拓展。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