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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医药费补偿有望
www.110.com 2010-09-06 10:51

  日前,内蒙古卫生厅联合5部门下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其中建立特殊病种和部分大额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制度,扩大补偿的病种范围备受关注。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首度将10种慢性病列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据了解,列入特殊慢性病新农合补偿范围的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脑出血脑梗塞(康复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注射胰岛素)、尿毒症。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广大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到缓解,但部分参合农民因患慢性病仍需长期门诊治疗。为落实这一惠民政策,2010年当地政府将10种慢性病列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同时该县合管办加强宣传力度,编印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民手中。

  截止到目前,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已有150多人申报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预计5月底包头市合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慢性病资格人员进行鉴定,确诊将疾病信息通过网络系统注册后,即可享受规定慢性病门诊治疗限额1000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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