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发生主责医疗事故将视为不合格
www.110.com 2010-09-06 10:51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为提升各大的医疗服务水平和就医环境,营造良好的就医氛围,省卫生厅下发《贵州省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今后凡在年度内发生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医疗机构等问题将实行一票否决,在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中视为不合格。
同时,该《标准》包括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医院安全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六个方面,分值100分。对“医闹”、“医托”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年度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因管理不善发生毒麻药品和精神用药被盗、非法转让事件的医疗机构将被减分,而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探索建立医患纠纷等第三方参与的调解机制的医疗机构则可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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