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事故 > 医疗动态 >
法学教授称法律没问题 山东孕妇之死是医疗事故
www.110.com 2010-09-06 10:51

  献血法没问题三种情况可以输血献血法起草人要将董明霞的官司进行到底13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卓小勤来到济南,他要为董明霞之死仗义执言。这个卓小勤可不是别人,他正是10年前《献血法》的起草人之一。

  此前有人说,董明霞之死是因为《献血法》出了问题,卓小勤对此表示,《献血法》没有问题,而是一些人不懂法,才出了问题。卓小勤说,除了《献血法》外,还有一个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三种情况可以输血。这三种情况是:一是边远山区;二是临床紧急抢救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代替,必须输血;三是临床有明确快速检测条件。

  对于董明霞的遭遇,卓小勤表示非常同情,他说正是一些人不了解法律规定,才没有很好地执行。出了问题,还不肯承认错误,他非常痛心,为此才专门从北京赶来。他表示要帮董明霞的家人将官司进行到底。

  卓小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家首席法律顾问,曾参与国家多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工作,包括此次备受关注的《献血法》。

  董明霞之死究竟是体制之弊,还是?公众的质疑直指前者,国内知名法学专家卓小勤选择了后者。

  涉入董明霞事件的卓小勤,目前的身份只有一个:董明霞家属的代理人。13日,与记者谈起此事,他说:很多人都认为是体制“ 害”了董明霞,其实不然。“如果说济阳中医院、齐鲁医院在一些环节上尽职尽责,董明霞本可不死。”

  假设1:第一时间确知了血型“济阳中医院在已知手术可能会引发产后出血的情况下,如果按规定备血,就一定能够发现董明霞的血型为RH阴性。”

  “流产是一个择期手术,完全可以在备好血的时候进行。”卓小勤说,按照诊疗规范,医院常规手术病人血型之后需将可能用到的血拿到医院来并进行交叉配血。而交叉配血的过程,便可确知病人血型,包括RH阴性或阳性。

  假设2:第一时间联系了血源“确知血型特殊之后,医院第一时间该做的应是联系血源,而不是转院。”卓小勤认为,单就处理产妇出血症状而言,济阳中医院的条件和水平都没问题,关键问题是找到血源。

  他称,董明霞在济阳中医院发生大出血是9日10点左右,如果医院当时就联系了血源,即便血液需要临时采集或解冻,抢救时间也会大大提前,而不至于到当天17:20才输上血。

  假设3:第一时间转入了抢救谈到董明霞转院一事,卓小勤也提出了质疑:如果联系好了转入医院,病人到了之后为何在走廊里等了1个小时?

  卓小勤说,按照《医院工作制度》对转院制度的规定,转院医院要事先与转入医院联系好,才能转院。而在这一事件中,济阳中医院10:12出发,11:15将董明霞送到了齐鲁医院健康楼3楼的走廊,等了一个小时才进入产科抢救。

  卓小勤说,事实上,济阳中医院只是电话联系了齐鲁医院产科,而没有联系院方医务处。

  假设4:第一时间切除子宫此外,卓小勤也认为,医生应该了解稀有血型的供血时间。而在这一前提下,医生应该综合考虑病人的病情危急程度,判断在有效的时间里能否等到血。

  “如果等不到血源,医生应该考虑为病人进行子宫切除,子宫切除可以止血。”卓小勤说,切除子宫对于患者而言,仅仅是失去生育能力。而这对于已经育有一子的董明霞而言,比病毒、死亡更容易接受。

  “目前可以明确的是,济阳中医院和齐鲁医院肯定会成为被告。”卓小勤称,对于两家医院的诉讼将在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申请立案的时间可能就在下周。

  本报记者 石念军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