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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手术后产妇右腿“失去知觉”
www.110.com 2010-09-06 10:54

  记者 徐赵全 张玉杰 有了孩子当上了爸爸,原本是一件高兴事,可宣威在昆的务工人员陆自新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的妻子产后右腿“失去知觉”,经专家诊断为右侧马尾神经受损,可能是麻醉引起的并发症。

  今年5月28日,产妇刘铁梅到昆明市妇幼保健院生孩子,术前做了相关检查,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经麻醉后,做了剖腹产手术,顺利产下一男婴。然而刘铁梅的右腿却“失去知觉”。

  刘铁梅说:“麻醉过程中我有过三次电击的感觉,我当时就向反映了,但医生没有理会。”产后的几天内,刘铁梅感觉右下肢疼痛不止,多次向医生反映,医院这才重视。6月3日,医院请来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右侧马尾神经部分受损”,可能是麻醉引起的并发症。6月4日,刘铁梅转院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内科进行治疗。由于还没有认定病情是否是市妇幼保健院在麻醉过程中导致的后遗症,所有的用都是刘铁梅家自己支付。陆自新说,随后的几个月内,他们辗转了多家医院进行治疗,花去了4万多元的医疗费,弄得家里负债累累,但妻子的右腿依然没有痊愈。

  今年8月份,刘铁梅转到昆医附一院分院继续治疗。陆自新无法支付医药费,找到了市妇幼保健院,要求对方垫付医疗费。市妇幼保健院先后五次共垫付了2.9万元医疗费。11月10日,陆自新再次到市妇幼保健院索要医药费16万元。医院与之进行了协商,承诺继续垫付费至11月28日,并一次性拿出2万元作为医药费和陆自新一家的生活费。

  对于此次医疗纠纷,院方建议尽快做技术鉴定,然后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而这一提议却遭到陆自新的反对,他认为医院应该一直垫付医药费,直到妻子痊愈,再打官司追究责任。“11月28日以后医院就不垫付医药费了,我们又没钱治疗。难道要出院等着赔偿下来再治疗吗?”

  对此,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医教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麻醉或手术都存在一定风险,在手术前患者在《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既然出现了意外,患者和家属应该共同来承担。在责任还没有认定前,医院已经垫付了部分医药费。我们不可能一直耗下去,这需要尽快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确实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绝不推卸;如果不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没有必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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