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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www.110.com 2010-07-07 10:37

   

  当前由于医患矛盾的不断尖锐,医疗行为本身的高风险性,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的更高要求,医院和医务人员必须认识到目前处境的危机,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医院相关工作制度。病案作为医疗行为的见证,应成为医院医疗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避免病案成为医院举证不能的直接原因。

  是病人疾病发生、发展情况和医院对疾病诊断、检查和治疗情况的载体,一份好的住院病历,能够充分反映病人的疾病情况和医院在病人身上所作的工作,也能够反映医院及医护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更能够为医院开展科学研究、病历总结提供原始材料,同时,对于日后发生,也能够成为医院证明无过错的有力证据。无论从那个角度来说,病历在一个医疗机构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医务人员对于病历的书写和医疗材料的完整保留,必须有高度的重视。

  然而,作者在工作中接触一些医疗纠纷的,这些案例是某市法院系统受理的涉及医疗纠纷患方要求医院给予损害赔偿案件,审判人员依法向鉴定部门委托,要求对案件中有关医疗行为合理性的审查和鉴定。我们发现这些案例中有的医院的病历记载和有关医疗文件的书写(包括表格填写)上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有的甚至是十分严重的缺陷。这些缺陷常常导致医院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在阐述大夫合理开展诊疗行为方面,常常不能自圆其说。从诉讼法的角度来说,在庭审过程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提出主张,就有举证的义务,举证不能者,在没有其他旁证材料可证实的情况下,其主张常不被法院采信,因此,就有面临败诉的可能。

  加强病案保管和完善病案借阅制度。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和窃取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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