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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该怎么办?
www.110.com 2010-07-07 10:38

  编辑部:

  我儿子小华今年11岁,是一名中学生。不久前的一天夜里,小华突然感到肚子疼,我连夜将其送到医院就诊。经诊断为阑尾炎,要立即动手术。可是主刀医生不在,只好由实习医生来做切除手术。该医生缺乏经验,误将其他部位切除,给孩子造成极大伤害。该发生后,医院态度比较积极,主动承诺免去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并承诺一次性赔偿两万元。由于医生失误给孩子造成了终身痛苦,我对赔偿数额不满意。经医学鉴定,该医疗事故属二级医疗事故。后经多次调解,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杞县读者 闻法

  闻法读者:

  按照我国法律及有关规定,发生后,通常可以选择以下三种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这是日常生活中适用最多的办法,它的优点就是成本低、较为便捷,有利于医患矛盾的化解。缺点也很明显,就是没有权威性,协商处理的结论也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且如果是与医疗相关的行政争议,就不能适用此种方法。

  二、由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实践中,这种方法也大量存在。其优点是医疗纠纷专业性强,卫生行政部门毕竟是专业机构,而且程序比到法院诉讼要简便。但是医疗行政部门是很多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因此,医疗行政部门能不能保证不偏向医疗机构一方也就成了很多人心头的疑惑。

  三、由司法机关解决,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打官司”。这种方式适用最广,虽然程序比较复杂,成本也较高,但是最具权威性,其结果有法律约束力。针对本案具体情况,你与产生纠纷的医院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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