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
www.110.com 2010-07-07 09:20
1、鉴定是指国务院和有关医疗机关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所进行的有关医疗方面的鉴定。
2、司法鉴定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一般包括: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等。
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
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
- 上一篇:医疗事故鉴定材料真伪鉴别的法律问题
- 下一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原则
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区别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区别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区别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区别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的主要区别
- ·关于我国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权的
- ·关于我国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权的
- ·关于我国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权的
- ·关于我国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权的
- ·关于我国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权的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全程
- ·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的效力
- ·医疗事故纠纷司法鉴定
- ·不服医疗事故中司法鉴定怎么办
- ·民商法-医疗事故-从体制和人员规范司法鉴定
- ·医疗事故怎样进行司法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遭质疑 司法鉴定为产妇讨公道
- ·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关于我国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权的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医疗事故鉴定的途径
-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 医疗事故鉴定材料真伪鉴别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