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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病历的时间要求
www.110.com 2010-07-07 10:50

  《处理条例》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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