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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技术移民指导
www.110.com 2010-07-29 16:46

  德国联邦政府内阁批准一项新的开放专业移民方案。该方案是去年夏季联邦政府内阁通过的技术移民方案的具体化。

  第19条第(2)点规定了可以称为“拥有高级专业水平”三种人。

  第一种人:“拥有特殊专业知识的科学家”(原文:Wissenschaftler mit besonderen fachlichen Kenntnissen.)

  第二种人:“身处突出位置的教学人士或身处突出位置的科研人员”(原文:Lehrpersonen in herausgehobener Funktion oder wissenschaftliche Mitarbeiter in herausgehobener Funktion)

  第三种人:“具有特殊职业经验的专家和处于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其收入至少相当于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线的两倍。”(原文:Spezialisten und leitende Angestellte mit besonderer Berufserfahrung, die ein Gehalt in Hoehe von mindestens dem Doppelten der Beitragsbemessungsgrenze der gesetzlichen Krankenversicherung erhalten.)

  什么是“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线”呢?这是德国设定的一条线:年收入超过这条线,就不需要也不可以继续享受法定医疗保险,而只能或“志愿”保于法定医疗保险,或另投私立医疗保险。这条界线每年有所浮动,2004年执行的是41850欧元。也就是说,可以直接得到德国无限期的落户许可的高级人才,年收入必须高于83700欧元,按13个月算,月(毛)收入必须在6400欧元以上。这个门槛可是相当的高!超出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限的人在德国就已经可以算是高薪阶层了,超出一倍,有多少德国企业愿意聘请这样高薪的人呢?这门槛是否太高了呢?

  另外一个问题是:这个工资条件是写在第3小点里的,光从字面上看,这个条件只适用于第三种人,而前两种人不受此限。但各地外国人局和州有关机构可以有另外的理解。可以想象,即使可以理解成只限于第三种人,各地对前两种人的工资收入也会有一定的尺度,至少不会允许离此太远。这个限制条件的适用范围应该会在移民法执行条例里进一步明确。

  还有一点需要重提一下,在“解读(1)”里已经提到,由于取消了“居留权力”(Aufenthaltsberechtigung),现在只剩下无限期的居留,不再有永久的居留,因此,可以说“绿卡”在德国已经不再存在,或至少可以说,这个“绿卡”的“含绿量”不再是24K。

  据星岛环球网消息,德国内政部和劳工部起草了这份适度开放技术移民的方案,这个方案本月16日在联邦政府内阁会议上得到批准。据德国内政部公布的方案称,由于德国技术人才供求不平衡,2015年后德国专业人才的青黄不接将可能影响经济的持续增长。而全球对技术人才的争夺将越来越激烈,因此德国必须修改移民法规,使得德国对海外人才更具吸引力。

  该项方案的要点为:海外高级人才去德国的年薪门槛从目前的86400欧元降低到63600欧元,且这类人才将可直接获得长期居留权。

  非欧盟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来德工作。但对此类申请者,德国在颁发签证前将会优先照顾德国国内的失业者。非欧盟高校毕业生获得来德居留许可后,其家属可以随行。

  海外德国学校的毕业生在申请来德时会被优先考虑。简化海外高校文凭的认证手续。非欧盟国家专业人士来德,对其家属不再要求具备德语知识。

  获得德国技术移民的前提是申请人先获取工作签证,而德国政府签发给外国劳工工作许可名额主要集中在信息和通信行业的高级技术人才,而且对他们有一定的选拔要求:如果这些高级技术人才被德国公司或外国在德合法公司所雇用,他们就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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