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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宗宅基地侵权案件
www.110.com 2010-07-28 11:21

12月25日,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宗宅基地侵权案实施强制执行,从而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法委的支持下,廉江市人民法院根据原告廉江市房产管理局诉被告谢某侵占宅基地案的判决,组织三百多名警力,决定进行强制执行拆除。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蔡中舫,政协副主席戚月,市人民法院院长龙土泽等领导到现场指挥。

    据市人民法院判决书称,位于廉江市南街102号、104号的宅基地,是五十年代土改运动期间,基层人民政府依法没收封建地主谢某某的房屋,属国家直管公房;2006年被告以该房屋是其祖屋为由,组织其村村民侵占了该房屋宅基地,并建起一座“谢家庄鹅饭店”,想达到长期占有目的。原告廉江市房产管理局发现后,立即派人到现场劝告制止,但被告仗着人多势众,威吓原告人员,经多次劝告无效后诉于市人民法院;经判决后,被告长时间不履行判决,市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一个上午努力,侵占国家宅基地的违章建筑得以顺利拆除。该案的顺利执行,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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