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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整治的探讨
www.110.com 2010-07-28 11:13

农村宅基地整治是合理配置和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加强农村宅基地整治,对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宅基地整治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难点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探讨。
  
  一、农村宅基地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1、旧村改造特别是"空心村"改造难度较大
  由于历史原因,过去农村规划滞后,村庄布局杂乱,出现了许多"空心村",造成大量土地浪费。要改变这一状况,就要进行旧村改造, 对"空心村" 进行整治。但要彻底整治"空心村",却存在一定的难度。
  一是"空心村"的形成时间较长。随着我国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收入显著增加,村镇建设发展很快,农民的居住条件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一座座新楼房并未衍生一个个新农村。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法律规范的滞后,导致了"空心村"的形成;执法管理的不严,加大了"空心村"的规模;传统观念的影响,稳固了"空心村"的地位。
  二是"空心村"改造不能一蹴而就。 "空心村"现象是伴随着新房子数量的渐增而形成的,新房子的增加又是伴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改善而来。改造"空心村",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要求出发,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需要;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出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新的历史性进步。从"空心村"的出现到"空心村"的改造,这是一个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发展阶段,必须循序渐进、逐步实施。
  三是"空心村"改造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相联系。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高度来认识,改造"空心村"仅仅是一个手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目的。我们不仅要敢于改造"空心村",而且还要善于建设新农村,要把改造"空心村"与建设新农村结合起来,坚持科学规划、典型引路、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使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更好地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
  2、中心村布局建设操作难度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大批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经商,并在城里购房置业,造成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农村房屋和土地大量闲置,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要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撤并行政村,建设中心村,真正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无论从改变农村现状、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的远大目标出发,还是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现实要求出发,在宅基地整治过程中,中心村的布局规划必须提上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但目前中心村的布局和建设,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是布局规划问题。近年来在制定宅基地整治专项规划时,对中心村的布局,虽早在设想,但始终没有确定。到底哪些村为中心村,哪些为一般村,哪些为撤并村,中心村如何规划发展等问题始终没有确定的方案。
  二是工作重心问题。市一级工作的重点在市区,乡镇工作则侧重于中心镇建设,各级政府的精力都还难以投入到中心村的布局上,而中心村布局不可能由现在的行政村来考虑实施。
  三是资金扶持问题。在撤并行政村、建设中心村进程中,农民和政府双方的资金困难仍是突出问题。市乡两级财政不可能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扶持中心村建设。
  四是思想观念问题。最现实的问题是承包土地的置换和调整,直接影响到安置用地的落实,安置用地落实难主要是利益关系难处理。一方面接受安置的村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将有限的土地资源提供给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不大的外来村民;另一方面移民也有故土情结,在不能接受过高安置地价的同时,还有就业出路和子女上学等一系列问题。
  3、示范村建设任重道远
  示范村建设对于宅基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真正发挥示范村的示范导向作用,操作起来却十分繁杂,也会遇到很多困难,远非想象的那样简单。一是规划导向作用。宅基地整治、示范村建设,都要投入相当的财力。从示范效应的要求出发,示范村应是统一布局的中心村,这就提出了规划必须先行的问题。在中心村布局规划未确定之前,示范村选点务必慎重。规划的起点要高,从实用性与前瞻性相统一的要求出发,结合退宅还耕,统一规划中心村,做好中心村的村庄规划。二是布局导向作用。中心村、示范村的布局导向,要贯穿现代文明的生态理念,在适当兼顾市域范围均衡性的同时,着重反映区域特色,努力体现文化内涵,始终坚持人与环境的和谐。三是政策导向作用。示范村不应该是人为地塑造,而是经济发展和人的素质全面提高的综合反映,是社会前进的必然。在示范村建设中,要防止可能出现示范村建设资金靠政府的误导,要积极探索和建立与市场体制相适应,以集体、农民自筹为主体,政府补助为辅,社会各界支持的多渠道雉建设资金的有效机制。四是质量导向作用。示范村必须严格按标准建设,不能人为地降低标准,在验收时不能硬件不硬、软件更软。要坚持宁少不滥的质量导向,真正发挥示范村的示范作用。
二、推进宅基地整治的对策建议
  
  1、科学制定宅基地整治专项规划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行政村撤并和中心村布局方案,认真编制本辖区宅基地整治专项整治规划。专项规划必须围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确保宅基地整治按规划有序推进。要划定只拆不建的控制区和建新规划区,解决无序建房的问题,未编制村镇建设规划的区域应暂停农民建房的审批。新村选址要尽量利用原宅基地和近年新建房屋及基础设施,减少房屋拆迁和复垦投资;村民建房要有序安排在拆旧建新规划区,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村"。由于整治宅基地建设新农村是一项破百年旧习、享现代文明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在规划制订时既要体现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又不能违背主客观条件而急于求成。要运用近远期结合的工作方法,循序渐进地改造"空心村",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
  2、抓紧研究中心村布局模式
  中心村布局模式的探讨研究比"空心村"改造更为繁杂,实施的工程量更大,需花费的精力和财力都非常大。
  行政村撤并滞后,影响到宅基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在拟撤村拆旧建新,必然会出现低层次重复建设的浪费现象,因此,行政村撤并必须尽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与中心村布局、新农村建设规划一起研究。中心村布局模式的定位,可考虑三种类型。一是功能辐射型。如集镇功能、中心市场、产地市场、商贸集散地。二是文化旅游型。如名人故居、古建筑文化群、古村落群体、古树名木地、山水胜景等。三是产业发展型。如农业产业带、特色经济作物区、名优农产品基地、加工业区块和各种特色村。在确定上述类型中心村的基础上,再以方便生产、生活为原则,合理布局一定量的行政村。首批中心村建设可考虑四种对象:一是城镇规划区的新村建设。选址尽量向城镇靠扰,主动接受城镇功能辐射。建设档次适度超前,实行集中化、多层化,随着城市扩容,使中心村自然融入城乡一体化。二是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原乡镇政府所在地。这些地方基础设施较好,人口集中,建设中心村只需稍加改造,投资少、见效快。三是已经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具有优越的区位条件,较强的经济实力,完善的组织体系,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完备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心村条件比较充分。四是建设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农民新村,通过市场化运作为中心村建设筹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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