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债权债务 > 呆账 > 呆账核销 >
农信社呆账核销工作难点及对策
www.110.com 2010-07-23 15:08

  为激励金融机构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进一步增强其化解不良资产的能力,财政部先后于2008年3月和2009年2月发布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关于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呆账核销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9]12号),进一步放宽呆账认定和核销的条件。据对某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呆账核销工作情况的分析,笔者发现其呆账核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进展却相对缓慢。

  农信社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的特点 (一)信贷投入增长加快 今年以来,该市农信社切实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导向,积极贯彻执行国务院及银监会有关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三农”信贷支持力度的政策要求,采取各种举措,加强了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09年6月末,该市农信社各项贷款比年初增长16%,比2007年初增长69.0%;其中中小企业及涉农贷款比年初增长17.1%,比2007年初增长69.4%,占全部贷款余额的89.3%。2007至2009年6月末,该市农信社各项贷款增量占全市银行业机构信贷增量的19.4%,其中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增量占全市银行业机构该两类贷款增量的33.6%,充分体现出农信社支农主力军的作用,确保了该市“三农”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平稳较快发展。

  (二)资产不良率偏高 截至2009年6月末,该市农信社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不良率比2008及2007年末分别下降5.3和20.4个百分点,但不良率仍在2位数以上,高出全市银行业机构该两类不良贷款率6.3个百分点;该两类不良贷款占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的93%,占全市银行业机构该两类不良贷款的58% 。可见,从纵向看,近几年来该市农信社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的质量在不断提高,但横向比较,其不良贷款的余额和比例相对全市平均水平仍然偏高。 (三)呆账核销力度偏弱 从2007年到2009年6月末,该市银行业机构共实施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呆账核销1.5亿元。从数据显示来看,农信社的呆账核销力度明显不足,其呆账贷款余额占全市银行业机构呆账贷款余额的73.9%,但实施的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呆账核销仅占其可核销呆账余额和全市银行业机构呆账核销额的17.9%和9.3%,呆账核销力度远不及该市银行业机构的整体水平。

  呆账核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农信社呆账核销的积极性不高。对辖内农信社的调查显示,目前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对呆账核销工作并未设立严格的考核指标,只会下发一个全年核销任务,任务完成与否并无刚性制度约束,且因呆账核销会减少当期经营利润,而农信社的考核评比、高管人员业绩、股金分红都与利润指标紧密挂钩,农信社迫于利润考核的压力,可能出现人为少提拨备、不积极核销呆账的现象。因此,虽然呆账的认定及核销条件在不断放宽,但因缺乏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地方法人机构呆账核销的积极性始终难以充分调动起来。另一方面是应核未核责任的追究难落实。《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中第21条、27条、28条对因有关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原因而存在的应核未核、隐瞒不报、呆账长期挂账的情况,赋予了金融机构总行、财政及银监部门相关的处理、处罚权,但具体的处理处罚措施、依据、标准等未予明确,难以真正追究应核未核的责任。 (二)核销后管理制度不严密 呆账核销并不是债权债务的“一笔勾销”,金融机构须对已核销呆账实行“账销案存”的后续管理,同时建立呆账核销保密制度。但日常工作中呆账核销需要向相关部门取证,保密工作很难到位,又受区域信用环境欠佳等因素的影响,一旦泄密,已核销呆账的保全和追收将更困难,且可能导致部分人员赖账“效仿”,加剧不诚信行为的发生。基于此,农信社对呆账核销工作仍然本着从严控制原则,一般只有在自然人死亡、企业完全破产消亡(不包括改制)时才会对有关贷款实施核销。 (三)新财政政策的优惠性未发挥 《财政部关于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呆账核销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呆账的认定及核销有一些新的优惠条件,如“金融机构对单笔贷款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经追索1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可按照账销案存的原则自主核销”。但该规定仅对金融机构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发放并认定为不良的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有效,而此时间段内的新增贷款在近期形成呆账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导致短期内该政策“优而不惠”的结果。 (四)税收政策的具体执行有难度 中小企业尤其是涉农贷款一般金额较少、笔数较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须按“一户一报”的形式上报税务机关审查审批,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呆账核销成本过大,在具体执行中颇有难度。此外,财政部与国税总局新近发布的《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中虽新增了可予税前列支的金融企业贷款类债权损失的确认条件,但其与《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第4号)的有关规定基本类同,未有大的变化。而且该文件还只是一个实体性文件,只解决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标准、条件问题,并未涉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程序性规定。如它在资产损失的报批期限、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如何界定等都不甚清晰明了,可操作性不强。

  监管建议 (一)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农信社呆账核销的积极性 一是银监部门要出台呆账核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各金融机构的呆账核销工作进行具体要求,限定符合呆账核销条件呆账的核销时限,并对呆账核销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二是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应核未核的责任追究措施。财政部门应联合有关部门对应核未核追究何种责任、责任具体内容、相关处理处罚依据进行明确,使责任追究能真正落到实处。三是省联社要将呆账核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要对呆账核销工作建立具体的考核指标,对其进行单独考核和奖励,以起到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调动各联社呆账核销的积极性。 (二)加大不良资产监管力度,促进农信社及时核销呆账做实利润 一是要进一步要求农信社强化对不良资产的贷后管理,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及时、准确地对贷后管理材料进行记录和修改,如实反映每一笔贷款的最新情况。二是要加强对农信社不良贷款变动情况的监测,严格监督金融企业隐瞒不报、长期挂账和掩盖不良资产的行为,促使其做到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杜绝在拨备提取、呆账核销过程中的利润操纵行为。三是要建立呆账核销责任追究情况的专项报告与专项检查制度。 (三)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农信社通过核销呆账提高资产质量 一是呆账核销优惠政策应按机构类别进行区别。目前农信社的不良贷款明显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导致其在短期内难以消化呆账,其内部核销呆账的条件严于其他银行,在取证方面放宽条件的优惠政策对其没能发挥应有的促进作用。应有更实际的利益予以激励,如对核销的呆账允许作为账面利润的调增项,在分配股金红利时予以考虑。二是适当扩大核销呆账优惠政策的贷款发放时间范围。对于财金[2009]12号文中规定的呆账核销优惠条件的贷款范围,应由规定的2008年1月1日起发放的,扩大到2008年1月1日以前发放并认定为不良的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以促其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优化提高资产质量。 (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呆账核销的效率及水平 一是注重政策研习。对农信社而言,必须认真研读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呆账核销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注重政策之间的相互衔接和区别,对一些新的优惠政策进行梳理,有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予以核销。二是注重经验总结。在呆账核销过程中,要注意收集一批典型呆账核销的案例,分析呆账形成的内、外部原因,尤其是对内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应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整改要求,汇编成册,作为相关人员的活教材,为加强贷后管理,强化风险防范,发挥积极的作用。三是应注重沟通协调。要注重将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困难、建议等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以进一步推动更具操作性的政策措施的出台。同时,各银行业机构之间的呆账核销工作要及时沟通交流,以采取分工合作、协调一致的措施,降低呆账核销的成本,提高呆账核销的效率。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