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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查处医疗价格违法案175起
www.110.com 2010-07-23 12:57

  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9日对媒体公布:从今年8月起,广西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中心、血站、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截至10月22日,全区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检查单位491个,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75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902万元,已实行经济制裁42.87万元。

  据悉,从检查的情况看,各有关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比前几年有所规范,收费透明度得到了增强。但医疗机构乱加价、乱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如向病人收取X线摄片袋费、送血车费、加床费等;部分医疗机构提高标准向患者收取床位费、住院诊察费、《出生医学证明》费等;一些医疗机构在手术中仍然收取已包含在手术费中的低值医用消耗品费,如一次性无菌巾、一次性注射器、一般缝线、一次性手套、敷料等;一些医疗机构甚至突破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药品加价率不超15%的规定,加价率高达20%—52%。个别医疗机构为了规避检查,采取更隐蔽和复杂的手段变相多收费。如某医疗机构在销售头孢噻污钠药品中,存在收费数量大于实际使用数量的情况,收费数量22741支,实际使用数量21000支,多收数量为1741支;在一次性耗材方面,对患者收取一次性5ml注射器,收费数量106600支,实际使用数量96600支,多收10000支。

  另外,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我区经营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规定,降低皮下注射、皮内注射、静脉注药、静脉输血、静脉采血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但有些医疗机构仍按原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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