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
招 标书
本工程由 兴建并已经市计划部门立项,总投资约 万元,监理招标部分投资约 万元,资金已落实.根据《深圳市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拟对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进行公开(邀请)招标,请投标人按要求报送投标文件.
综 合 说 明
工程概况简介: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
工程用途,工期及质量要求:
工程主要部位特征:
工程地质情况:
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情况:
建设监理的服务期限及对监理工作质量要求:
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机构成员的资质及业绩要求:
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地址勘察资料.
二,投 标 须 知
(一)投标文件必须按监理方案标,监理资信标与监理报价标分别封装报送.其中监理方案标封装袋内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监理资信标封装袋内要有投标人的资质资料及其辅助材料;监理报价标封装袋内要有投标书及其附件.
对监理方案标,应按下述章节的格式要求分别编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密封在方案标内)
工程概述
简要叙述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地址,内容,项目种类及相应的主要数量等,但对进度,质量以及合同管理有控制性影响的工程应有较详细说明.
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要结合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类型和性质特征,说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职责和分工等.
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投标人应针对招标范围内的加你工作内容,性质的需要,提出监理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的具体意见,并绘制监理机构框图,编写班子成员名单及其业绩,专业及监理注册等级等.
自备监理仪器和设备
投标人应在完全熟悉投标范围内工程质量监理特征和要求的基础上,提出配备必要的自备仪器设备并说明其规格,性能,进场时间等.
监理工作程序
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监理工作程序.
工程特点,难点及监理重点
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自行找出工程的特点,难点和确定监理的重点,并对次提出具体的监理措施,使工程按预定的目标顺利完成.
监理质量保证措施
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监理质量保证措施,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
合理化建议
从确保实现监理目标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本工程及其管理体系的了解与分析,结合投标人多年在监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就工程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及优化设计等各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列出由于采纳这些建议,从而在质量,进度,投资等各方面所产生的效益.
监理资信标的内容应包括: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及监理工程师成员技术力量等总体素质情况.
投标人近二年来的业绩.
投标人近二年来受奖惩及社会信誉情况等.
监理报价标应以市场物价主管部门对监理取费的规定为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及签章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密封,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分别在投标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名.
2,对监理方案标,投标人须在方案标的封面加盖单位公章(隐标者除外);对监理资信标,须在报送的3项内容和资质证明材料中加盖单位公章;对监理报价标,除了加盖单位公章外,尚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三)废标的规定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投标人应退出本工程的投标活动.
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并签名盖章的;
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填写的;
监理费报价低于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浮动范围下限的;
(四)决定采用《深圳市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办法》所规定的"综合评审法"(或"方案优先法" )对工程进行评定标工作,并按《监理方案标评审表》,《资信标评审表》,《答辩评审表》,《监理报价标评审表》及《综合评审法(或方案优先法)最终得分值及中标人的确认原则》的要求和规定,展开评标活动.
本工程在监理招标,投标中的期限
序号内 容
期 限 要 求
备 注
1招标会日期
年 月 日 时
地点2现场踏勘日期
年 月 日 时
集合地点3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现场踏勘后至投标截止日7天前发出
以书面形式发至各投标人
4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时
投标地点:
5开启监理方案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地点:
开启监理资信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地点:
答辩时间
年 月 日 时
地点:
开启监理报价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地点:
6中标,落标通知书发出时间
年 月 日前发出
发书面通知至各投标人
7签定监理委托合同时间
年 月 日前发出
在双方商定的地点签约
投标人必须对下列各项作出承诺
1,投标人所选派的监理机构人员在中标后不得任意更改,如确需变更,须经招标人认可.
2,投标人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向招标人或评委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中标人与招标人所签定的监理委托合同,除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那一份外,双方承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监理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
通用条件(或称标准条款):采用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统一范本.
专用条件(或称协议条款):在不违反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对通用条件进行
了修改,补充或取消的内容有:
投标人如对上述内容有不同意见时,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以书面形式提请招标人解释,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仍不合投标人的要求时,只要招标人所列的专用条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意见执行,否则应放弃投标.
- 上一篇: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 下一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相关文章
- ·浅析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实施全过程监理
-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
- ·2010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本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范本
- ·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 ·民用机场工程建设监理规定(1997修正)
-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 ·做好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的基本问题
- ·上海市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 ·铁路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失效
- ·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
-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
-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监理邀请书)
-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在工程建设
- ·让“阳光”洒满工程建设领域
- ·国资委:年末排查央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中环路道路工程建设拆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