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投标 > 招标公告 > 其他招标公告 >
建筑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www.110.com 2010-07-05 13:03

  项 目 编 号 :CG(P)2005-0404

  项 目 名 称 :沈阳市妇女儿童宫装修工程

  集中采购机构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1、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沈阳市财政局的委托,就沈阳市妇女儿童宫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内容:装修工程

  2、诚邀具备二级以上工程资质的公司就上述采购项目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3、兹定于2005年5月11日起,在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免费发放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4、现场踏勘:

  时 间:2005年5月12日下午13∶30时

  集合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联 系 人:高飞

  联系电话:024-22863719

  5、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5月16日上午09∶00 时整。

  6、竞争性谈判时间:2005年5月16日上午09∶00 时整。

  竞争性谈判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评标室。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电话:024- 22863719

  传 真:024-22876231

  联系人:高 飞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O五年五月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规定

  1 1.1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沈阳市妇女儿童宫装修工程 要求质量标准:市级优质工程 要求工期:2005年05月28日前结束 采购范围:装修工程

  2 1.2 合同名称:沈阳市妇女儿童宫装修工程

  3 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 11.1 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日)。

  5 12.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无

  6 13.1 勘察现场: 时 间:2005年5月12日下午13∶30时 集合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联 系 人:高飞 联系电话:024-22863719

  7 14.1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数为4份。

  8 15.4 投标文件递交至: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102室 (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9 16.1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 2005年5月16日上午09∶00 时整

  10 18.1 谈判日期及时间: 2005年5月16日上午09∶00 时整 谈判地点: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评标室

  11 24.3 评审办法:综合评议法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项目的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应具备满足建设单位实际需要的相应资质。

  3.2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施工资质。

  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供应商应提供令采购机构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有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3.1有关确立供应商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应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等。

  3.3.2 供应商在过去一年完成的工程情况。

  3.3.3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同时必须保证成交后不更换项目经理和在施工现场的上述人员。

  3.3.4 按规定的格式提供完成本工程项目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3.5 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3.4 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也不得挂靠式承包。

  4、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5、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

  5.1 本工程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3条所述的投标预备会记录。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须知

  2 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

  3 技术规范

  4 履约保证部分(综合资料)

  5 技术部分

  6 商务部分

  7 7 7 7 5.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自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报等,下同)向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认为必须解答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采购机构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7.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通知作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3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7.4 补充通知须报采购管理机构核准。

  三、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价格

  8.1投标价格

  8.1.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机构提供的工程内容和现场踏勘获悉的内容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书。

  8.1.2 供应商应依据最新的的辽宁省有关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使用的取费标准和相关文件、材料信息等编制预算书。其中,劳保基金、贷款利息、技术装备费、不可预见费不计取 。

  取费按辽宁省、沈阳市丙级取费标准取费。

  供应商需做出投标报价详细清单,其中包括: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