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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招投标监管将完善
www.110.com 2010-07-02 17:19

  防止哄抬价格和恶性“低价抢标”,省城改进和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记者从24日召开的济南市城乡建设大会上获悉,省城将实行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总监)岗位证书暂存制度,成立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小组,建立标后评估制度,惩处串通投标等行为,完善省城招投标监管。

  招投标目前广泛用于建筑工程行业,但在招投标过程中,容易出现哄抬价格以及恶性“低价抢标”的行为,为加强监管,省城将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招标控制价制度,坚持资格后审和合理价中标,防止和杜绝哄抬价格及恶性“低价抢标”行为。推进招投标监管电子化进程,实行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总监)岗位证书暂存制度,遏制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和项目经理(总监)违规承揽工程业务等行为。

  建立评标专家标后评估制度。为规范省城招投标制度,济南成立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小组,建立评标专家标后评估制度。省城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对检查或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限制其一定期限内的代理资格,研究建立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度,防止操纵招标结果、向中标人转嫁应由招标人承担的代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戚淑军 刘婧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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