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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国家征地困难的政策建议
www.110.com 2010-07-05 17:36

  为减少征地矛盾,从国家的角度讲,就应当未雨绸缪,事先在做规划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征地难的因素。

  另一方面,一些占有房地产的人,如果要让他们出让,政府是应当考虑给他们巨款。这也相当于抽彩中奖,如果他占的那块地碰巧就特别重要了,那么要多一些钱,也就相当于买福利彩票中彩了。反正钱也都是到了人民手里,政府反正还有几万亿美元的外汇不知道怎么花,贷给美帝国主义搞侵略战争,到处杀人放火,那还不如让国内的一些人发发财。

  但是另一方面房产主硬赖着房子就是不肯搬,拼命要高价也不是个办法。

  因此,我的政策性建议,就是政府今后搞房地产规划的时候,搞城市管理规划的时候,事先就要考虑到这个征地难的因素,因此,就要搞多方案竞争,而且事先就让这些房地产主们进行讨论。也就是说,要让房地产主们产生相互竞争,就有可能将地价给压下来,如果没有竞争,那也算是一种垄断,是的,钉子户也算一种垄断,但这和城市规划的单一方案有关系的。

  比如说,现在有五个城市规划的方案,叫方案1,2,3,4,5,这些方案中如果有一个要实施,或者也只能够有一个要实施,则分别要拆迁的是A,B,C,D,E这五个区域。

  因此,政府先不要就五个方案中哪一个方案先定下来。而是把这五个方案分别送给这五个可能拆迁的区域的居民们进行讨论,在讨论的时候通过民主方式成立居民代表团,并由居民们授权他们与政府进行谈判。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的代表团提出的要价过高,政府就可以考虑不实施拆迁那个地区的方案。如果五个代表团要价都过高呢?那就说明政府可能应当赔那么多钱,而也可以从五个地区中选择要价相对低一些的。

  在这种情况下,各个地区会考虑到竞争因素,而不会漫天要价,因为,你要价过高,政府就会改变方案,你那片地区就有可能不拆,那就是其它的地区得好处了。

  在竞争和竞争价过程中,政府同时要求各代表团能够获得每一个户主的签了字的授权书,在最后将规划定下来的时候,所有的拆迁谈判也都已经谈妥。在这种情况下当然就不会有钉子户发生了。

  其实,有许多方案都是有替代方案的,你说这个地方建机场好?但是在那个地方建,也未尝不可。你说地铁的线路这样比较理想?但是那样也许也不错,虽然可能比这样要差一些,但是考虑到绕过了拆迁难的地区,因此也还算是划算。

  在这种情况下各个房主也有竞价策略。如果策略不合适要价过高,政府索性不让那片地区拆迁了,这就有可能错过发财的机会。

  怕就怕的是在没有同相应地区的人民商量好的情况下,政府某领导人一开始就偏爱某种方案,对其它方案根本不考虑,结果一实施,那户主不肯搬,你就要动粗。动粗也是不好的。尤其是,不管怎样大规模折迁和建设,其实质都是在破坏环境,至少搞土木建设是要花费不可再生性能源的。因此钉子户其实也是环保主义者。尤其是,好好的房子,还没有坏,你拆它干什么?何不多用几年呢?不是说勤俭是咱家的传家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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