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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
www.110.com 2010-07-05 15:12

  近日,《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正式出台实施。根据该办法,珠海相关青苗补、房屋补偿每平米均提高1000多元。但是,抢种抢建将不予补偿。

  据了解,新办法实施前,珠海虽然于2008年已在旧办法的基础上提高25%执行,但仍未能有效补偿被征地户的实际损失。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遵循了征用土地后,当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旧办法基础上大幅上调补偿金。

  按照新标准,房屋每平方米的补偿金将由800至900调整为2000元。

  然而,针对政府征地前的抢种抢建行为,新办法明确规定,对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及附着物将由专家组进行评估鉴定并向社会公开。征地补偿公告(预公告)发布后新增的青苗及建筑物将不予补偿。同时,被认为是违法的附着物亦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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