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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滩子拆迁补偿政策出台
www.110.com 2010-07-05 16:35

  昨日,记者从庙滩子整体改造项目拆迁工作指挥部了解到,截至目前,庙滩子整体改造项目拆迁补偿政策已经正式出台。从昨天开始到11日,由辖区居民选出的评估公司,对一号地居民房屋(安置区)和六、七、十二块地(拆迁区)同时进行居民房屋评估。第一期工程需拆除887户居民住房,拆迁面积126900平方米,而且庙滩子全部拆迁居民均安置到东李家湾的安置楼居住。

  鉴于拆迁工程的开始,许多当地居民对拆迁补偿政策产生疑问,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相关部门。据庙滩子整体改造项目拆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王玉成主任介绍,此次拆迁补偿将按照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偿。

  首先,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房租赁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补偿。在房屋产权调换方面,拆迁人用自己建造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与调换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进行差价结算,产权调换后,被拆迁人拥有返还房屋的产权。本次拆迁充分考虑历史原因,无证房屋与有证房屋补偿有所区别,给予合情合理的补偿,但是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安置。

  王玉成说,针对庙滩子地区的一些小商铺,房屋所有权证载明为住宅房屋,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改变为非住宅房屋,对有营业执照及完税凭证的,按住宅房屋补偿。另按非住宅歇业补助费标准给予12个月的经营补助。此外,被拆迁房屋装饰装修的补偿金额,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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