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督职责,应
www.110.com 2010-07-15 16:29
证券法具体列举了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的八项职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履行证券法规定的监督职责,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给予行政处分。法律同时规定,这些行为发展到严重程度,触犯刑律,就要受到刑事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文章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
- ·证券业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 ·对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遵守什么义务?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那些职责
- ·关于协助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的性质
- ·证券业从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违反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应当
- ·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没收的证券交易违法所得和
- ·当事人不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部门
- ·当事人不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部门
- ·什么是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它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哪些职权?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执行职务时有权采取哪些行
- ·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职权时,有关单位和个
- ·为什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应当公开?怎样公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有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