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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应当承担
www.110.com 2010-07-15 16:30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的,根据证券法规定,应当视其行为后果的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新闻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违反证券法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的,应当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有关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严重后果"是指虚假信息引起证券价格暴涨暴跌,或者引起股民心理恐慌,大量抛售或者买进证券,给投资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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