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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15天 安县一法官受审
www.110.com 2010-07-20 16:54

   昨日记者获悉,安县法院桑枣法庭原副庭长郑泽良滥用职权一案,经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郑泽良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分。

    经查:2000年5月10日,安县法院桑枣法庭受理一桩自诉案件,时任该法庭副庭长并主持全面工作的郑泽良违反法律规定,安排一名书记员独任审判审理此案,并作出了被告人蒲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的无效判决。2000年10月24日,郑泽良在明知该判决属无效判决和没有办理任何强制措施等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蒲某某送至安县看守所非法予以羁押,共计非法限制蒲某某人身自由15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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