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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职务调整并诽谤他人 北海两干部被判刑
www.110.com 2010-07-20 16:54

      由于不满工作调整,广西北海一名镇干部和一名居委会干部将道听途说的材料整理成匿名信,举报该区主要领导“贪污、受贿、乱搞男女关系”。由于已触犯法律和党纪,日前,两人不仅被开除党籍,还被法院一审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

  记者从该北海市纪委了解到,2005年7月,北海市海城区靖海镇撤镇改办,海城区委对该镇干部进行调整,原镇长胡某被调整到市区某办事处当工委副书记(保留正科级),同时抽调该镇科协干部欧某回原单位靖海镇岭底居委会工作。两人对此不满,产生报复心理。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材料,编造该区主要领导贪污、受贿、乱搞男女关系等虚假内容的匿名举报信,分别寄到市、自治区级领导直至中央领导人处。一段时间内,当地一些人大代表、媒体记者的手机也接到关于这名主要领导“贪污腐败”的短信。同年11月和12月,两人趁夜深人静到北海市一些党政机关门口及市区主要街道,张贴攻击该区主要领导的大字报,还在网上发表内容相同的诽谤帖子。

  此事在当地引起极坏的影响,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很快查明这起诬告诽谤的始作俑者是胡某和欧某。今年2月,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起诉胡某和欧某,法院日前作出了上述判决。与此同时,北海市纪委对胡、欧两人作出了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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