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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燃放烟花爆竹 新郎被治安处罚
www.110.com 2010-07-20 16:12

  结婚本是一件大喜事,对新郎新娘来说更是一生难忘的大事。举办婚礼当日更是都想图个好彩头。燃放烟花爆竹便成了婚礼当日一个重要的环节。可现如今咱沈阳实施了限放管理规定,所以即便是举办婚礼也不要燃放,要不大好的日子可能就要蒙上阴影了。

  近日,一位吉林小伙在沈阳举办了婚礼,在限放区执意燃放烟花爆竹,最后受到了。这位新郎还成为我市实施限放管理规定以来,因结婚燃放烟花爆竹被治安处罚的第一位新郎。

  燃放烟花爆竹 小伙当了把“第一”

  2010年3月28日上午,新郎周伟(化名)吉林省人与新娘张静(化名)新民市人,在位于北陵大街一酒店举办婚礼时,不听酒店工作人员劝阻,执意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和周边群众的不满。日前,皇姑分局龙江派出所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我市的限放规定,对新郎实施了治安处罚,周伟也因此成为我市实施限放管理规定以来,因结婚燃放烟花爆竹被治安处罚的第一位新郎。

  警方提醒: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将严肃处理

  自2009年末公安机关开展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限放区内已经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4起,其中行政拘留4人,其它治安处罚21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多发生在婚庆活动、楼盘工地开工、复工及企业开业庆典等活动中,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我市大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地区属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放区内只允许每年农历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机关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将严格管控,严肃处理。特别是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及的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我市限放法规,同时,也希望餐饮场所从业人员和市民朋友,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及时阻止,并向公安机关“110”举报,积极履行公民义务,共同为创建我市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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