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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原治安支队长受贿10万 帮黑老大打听案情
www.110.com 2010-07-20 16:12

  重庆晨网记者李澜 21日18:05报道)“我和龚刚模是朋友关系,他逢年过节送个红包给没什么呀,我也从来没有关照过他。”21日,高新区公安局原治安支队支队长杨智坐在了九龙坡法院的被告席上为自己辩解,杨智因涉嫌介绍贿赂罪、受贿罪被九龙坡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1日,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帮王天伦打听案情转交2万给同事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9月,重庆市公安局、合川区公安分局以一起命案为突破口,开始侦办王天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并将涉案的两人抓获。王天伦获知此事后,于2007年9月11日上午,找到他的朋友——时任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杨智,请他帮忙打听案情,并送给其2万元。杨智收钱后,通过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民警,找到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的肖英(另案处理)。在肖英办公室,杨智将2万元送给肖英。

  公诉人认为,杨智当时明知王天伦涉及一起严重伤害案,还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打听消息,情节严重已构成介绍贿赂罪,对此,杨智在庭上没有提出异议。

  龚刚模送红包他称正常交往

  从2004年至2009年,杨智任治安支队队长期间,龚刚模经营的保利夜总会在高新区辖区,为了得到关照,龚刚模以过年过节为由,分6次贿赂杨智共计3.5万元人民币和1000美元。公诉人还指出,杨智曾亲自给龚刚模打电话,要求其“合法经营”,实际上是在暗示其夜总会即将被调查,为其通风报信。

  对此,杨智首先表示,他并不知道保利夜总会的实际老板是龚刚模,因为夜总会的法人代表另有其人,他也从来没有承诺过会关照夜总会,而作为龚刚模的朋友,逢年过节收点红包,他认为并不违法。

  “你既然知道龚刚模不是老板,为什么打电话要他合法经营?”法官立即反问道。杨智接着又说,因为他当时只知道保利夜总会的老板是龚刚模的朋友,打电话过去是托其进行转告。作为娱乐场所的管理部门,打电话联系公司也是一种方式之一,因此他认为此举并无不妥之处。

  每次打电话总会有收获

  公诉机关还查明,2004年杨智的朋友曾某在一次饭局上表示,他的一个朋友在高新区南方花园开游戏机室(赌博机),希望得到“关照”,杨智当时没有明确答复,但几天后,杨智就打电话给曾某,询问他那位朋友的近况,曾某也心领神会,知道杨智是想让对方“表示一下”,于是立即送来5000元。就这样,从2004年至2006年,杨智通过相同方式收受共计6.7万元。

  虽然在接受调查时,杨智承认了收受这笔贿赂的事实,但在21日的法庭上,杨智突然翻供,对其矢口否认。

  公诉人表示,杨智在接受调查时所作的笔录收集程序合法,内容真实有效,建议法庭采信。鉴于杨智受贿金额超过10万元,且还有介绍贿赂的犯罪行为,建议法院依法判处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庭审结束后,法官表示由于案情复杂,合议庭须经调查审理后再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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