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设加油站负责人遭治安拘留
www.110.com 2010-07-20 16:12
近日,枣庄市台儿庄区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马兰屯镇顿庄村一居民在院内私设加油站,无消防手续。接到举报后,消防大队立即派出监督人员会同马兰屯镇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加油站有地上汽油罐和柴油罐各一个,无任何安全手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检查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了传唤,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拘留十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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