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治安处罚法 > 治安处罚动态 >
黑客入侵广西防震减灾网 发地震谣言获刑4年
www.110.com 2010-07-20 16:12

 广西

  10月16日上午,广西首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宣判。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审理认为,江苏男子陈智峰篡改广西防震减灾网、发布9级地震信息,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对此,陈智峰不服,当庭要上诉。

  今年5月31日下午3时,陈智峰侵入广西防震减灾网的网页,他将网页原横幅广告图片“四川汶川强烈地震 悼念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篡改为“广西近期将发生9级以上重大地震,请市民尽早做好准备”。

  之后,陈智峰将已篡改的网页截屏图片上传到论坛。截至6月5日,网民点击量为13242次。6月4日,陈智峰被抓获。

  法院认为,在抗震救灾中,传播不利于稳定的虚假地震信息应列入恐怖信息的范畴。陈智峰的行为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予以严惩。

  陈智峰扮演黑客入侵网站已不是第一次。早在今年3月12日,陈智峰因非法侵入网站,被江苏省太仓市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如今,他这一行为带给他的则是4年刑期。

  ■据《南宁晚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