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治安处罚法 > 治安处罚动态 >
“轿车地摊”街头兜售 最高处罚200元
www.110.com 2010-07-20 16:12

  10月13日,记者从无锡城管部门获悉,滨湖城管队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查处了一起开着私家车外出摆摊的稀奇事。

  10月11日下午,滨湖城管执法大队特勤中队机动巡查车发现在梁溪路荣巷农贸市场的出入口停放着一辆大众小轿车,该轿车从发动车车盖到车顶甚至是后备箱都堆满了床上用品,在小车的周围还有两个年轻男子正在向过路的行人进行叫卖兜售,执法人员及时对该男子的擅自摆摊设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叫停。据了解,该两名男子售卖的床上用品均是厂家直销产品,因为价格比较便宜现场还一度遭到了不少市民的驻足观望。由于该私家车停放在了农贸市场的出入口,挤占了行人行走的空间,也给出入市场的车辆行人正常通行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据介绍,除了荣巷农贸市场以外在位于惠河路青山农贸市场周边还经常有外来人员开着外地牌照的面包车售卖鞋帽衣袜、饰品玩具,这类面包车经营较为灵活,只要后座车厢一打开就能做生意。在实际执法整治过程中类似的练摊的面包车非常难以取缔,不过开着轿车出来练摊的现象还是第一次看到。

  对于私家车摆摊设点这种特殊的经营方式,滨湖城管部门表示不管经营工具更新换代到了何种地步,无固定经营场所,无合法经营资质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依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城管部门有权对其经营物品实施依法暂扣,并对违法当事人进行20—200元的处罚。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