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治安处罚法 > 治安处罚动态 >
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始实施 6大变化彰显以人为本
www.110.com 2010-07-20 16:12

  “这部法律与老百姓的生活关系很密切,我要多拿几本宣传册带回去。”备受社会关注的《处罚法》1日起正式实施,在省会文化广场举行的宣传活动现场,来自湖北的农民工小陈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为使这部法律深入人心,石家庄市公安机关1日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在省会的7个宣传点,上万名群众现场领取了宣传资料,参与了此次活动。有的还就自己所关心的问题向民警咨询。据在场的市公安局副局长郭新年介绍,群众关心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罚款的最高数额是否提高了;二是处罚的程序是否更公正;三是公安机关尤其是警察不按规定执法怎么办。

    郭新年介绍说,针对1987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施行以来,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在6个方面作出修改,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防止权力滥用方面将发挥更大作用。一是突出强调社会治安管理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二是增加规定了应该受到的一些行为。比如增加了对破坏计算机网络系统,虚拟空间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对于强迫他人劳动、用暴力威胁他人劳动的行为的处罚。三是适当提高了罚款的最高数额。四是缩小了治安拘留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把治安拘留处罚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性质,区分为5天以下,5天至10天,10天至15天。五是处罚的程序更加公正。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程序方面增加了26条,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六是加强了对公安机关尤其是人民警察执法规范的要求。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明确了人民警察不得违反的11条规定,以及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应当回避的三种情形。

    从1日起,石家庄市公安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使这部重要法律家喻户晓。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