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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城管委财政局关于我市环卫行业改革的意
www.110.com 2010-07-20 17:1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城管委、财政局拟定的《关于我市环卫行业改革的意见》,已经市十届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十五日

关于我市环卫行业改革的意见

  长期以来,我市环卫行业由于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僵化,管理手段落后,积累的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必须按城市发展和市场化的要求,理顺环卫行业体制,深化环卫行业改革。环卫行业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重心下移、一包到底、区为主体、全权负责、经费包干、市场运作、督查考核、确保成效”的原则,突出区政府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市城管委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能,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责任。积极推行环卫作业“竞标承包责任制”和市场化运行相结合的改革,使环卫行业逐步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化发展的道路,全面提高环卫运行质量和卫生管理水平。现就我市环卫行业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环卫工作职责从2001年起,环卫行业的人、财、物,环卫作业、质量保证由各区政府全权负责。建立以区政府为主体,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环卫专业队伍、街巷保洁队伍为基础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改革环卫经费管理办法,市财政预算补贴切块到区,实行经费包干使用,结余自留,超支自负。

  (一)区政府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全权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指挥、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负责制定区域环卫计划、工作规范;负责主次干道、绿化带、门前三包、城郊结合部及周边环境的清扫保洁;负责垃圾和粪便清运以及公厕清掏;负责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池(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保洁和养护维修工作;负责辖区内涧沟、河道保洁和漂浮物打捞工作;负责城区铁路沿线、河道两侧环境卫生;负责白色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区属风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街巷、社会小区的清扫保洁、马路市场卫生工作;负责主次干道沿街墙体、电杆、电话亭、标志杆等卫生清洁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地内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居民建筑垃圾和装璜垃圾管理工作;辖区内物业小区卫生管理纳入区政府统一管理;对辖区职能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市职能部门职责:按市政府《关于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负责相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接受辖区政府监督检查。

  市规建委负责建筑工地管理、检查、考评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市场及市场周边5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管理。市场内外的垃圾、公厕由环卫部门有偿清运和清掏保洁;

  市交通局负责城郊交通道路卫生保洁,负责公交车、中巴车、出租车车容卫生管理。市区内交通道路从2001年1月15日起移交环卫部门清扫保洁,交通部门按市核定清扫保洁定额逐月拨付经费;

  市水利局负责新浦地区龙尾河、西盐河河道保洁管理、漂浮物打捞,河道定期冲洗;

  市房管局负责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检查和考评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白色污染防治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

  市园林局负责花果山风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市区内公共绿地卫生管理工作;

  连岛旅游度假区负责连岛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环卫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管委负责全市环境卫生检查、监督、考核、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全市环卫规划、设施建设计划、环卫行业作业规范和环卫政策规定,制定全市环境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全市环境卫生的检查考核标准、奖惩办法和相关制度;负责全市渣土管理、弃置的审批工作;负责对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中环卫设施配套建设的审核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区内因城市建设改造拆迁环卫设施的审批工作;负责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多渠道筹措环卫经费,进一步加大环卫投入

  (一)经费来源。经费来源渠道由市财政补贴、区财政补助、政策性收费、有偿服务和有关部门清扫保洁任务划归环卫统一管理后应承担的费用构成。

  (二)经费安排。2001年四区环卫经费总支出2144.08万元,其中正常支出2014.08万元,专项支出130万元。环卫支出经费组成:政策性收费751.39万元(已剔除物业小区和街巷保洁费用),有偿服务140万元,交通局30万元,四区财政补贴100万元,市财政补贴992.69万元,市财政专项补贴130万元。今后新增加工作任务,由市城管委、财政局核准后,按市、区财政和政策性收费比例共同承担,其它增支由各区自行消化。

  各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环卫经费管理,将环卫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设立环卫经费专户,人员工资等费用和运行经费单列预算科目管理,严禁挪用环卫经费。市、区财政补贴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政策性收费、有偿服务用于业务支出。各区要通过改革,达到减员增效、降低运行成本,确保环卫正常工作。

  政策性收费从2001年1月起,执行省物价局《江苏省城镇垃圾处理费管理试行办法》(苏价工[2000]379号),征收范围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居民户、个体工商户、暂住人口。驻连部队免收。收费标准,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每人每月3元,居民、暂住人口每户每月5元,具体按市物价局连价费[2001]23号文件执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部门代收,企业和驻连部、省属单位由地税部门代收,个体工商户、居民户、暂住人口由各区政府组织征收。各区政府和代收部门签订代收协议,交纳一定代收费用。政策性收费进入财政专户,列入各区环卫经费预算。

  (三)多渠道筹措环卫设施设备资金。一是市财政补贴环卫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按区财政对环卫补贴比例切块到区,主要用于中转站、公厕建设和环卫作业车辆购置。环卫设施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二是凡具备收费条件的公厕,采取出让管理权的办法建设。三是市区道路扩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必须配套建设环卫设施。因需要必须拆除的公厕,必须经市城管委审核、批准后实施,收取的拆迁补偿费纳入环卫专项建设资金。

  三、加快环卫行业改革步伐,进一步增强环卫发展活力2001年在全市环卫行业推行“定任务、定岗位、定人员、定经费”的内部竞标承包责任制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改革。一是改革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从环卫行业的人事管理、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方面进行全方位改革。精简管理机构和人员,减少管理层次,管理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一线作业全部采取内部竞标与社会招标办法竞争上岗,彻底打破“大锅饭”、“铁饭碗”。二是实行一体化保洁制度。道路清扫、公厕保洁、垃圾清运、城郊结合部、“门前三包”、主次干道绿化带保洁全部由环卫部门一家管理,实行“一把扫帚扫到底”的运行机制。三是逐步实施公司制改革,加快环卫市场化运作和产业化步伐。根据市场发育情况,按公司化改革的思路,积极筹建垃圾清运公司、粪便清掏公司、物业保洁公司、家政服务公司等,把服务延伸到商场、饭店、宾馆等行业,实行多元化服务,逐步将环卫事业全方位推向市场。各项改革措施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市城管委从2001年2月起对各区环卫改革进行验收考核。

  四、切实解决历史欠帐,进一步减轻环卫行业负担

  (一)关于环卫历史欠帐问题。一是环卫工人政策性调资问题。从1997年7月至1999年10月,环卫职工共有6次政策性增资,全市环卫增资欠费126.42万元,按市财政拨款和政策性收费比例共同负担解决,市财政补贴63.89万元。二是环卫设施建设费用。经核实确认,1998年以来,各区中转站和公厕建设共欠82万元,由市里全额补贴,其它设施费用由各区自行消化。三是市财政补贴新浦区近两年水费欠帐15万元;补贴海州、连云两区欠汽油费18.5万元;补贴海州、连云两区欠发职工工资32.99万元。市财政共计补贴212.38万元,分两年解决。

  (二)新浦区环卫职工养老保险问题。从2001年1月起环卫工人养老保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考虑到新浦区环卫退休人员较多、负担重,市财政对新浦区环卫退休养老金补贴100万元,分3年支付;在职工人从2001年起按规定交纳养老保险金,新退休工人养老金从区保险处支付。

  五、建立责任监督奖惩体系,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作成效

  (一)建立环境卫生目标责任制。按“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行业指导、层层监督”的原则,加强环卫目标责任制考核。将环卫目标纳入市级目标考核,并以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组织实施,市城管委负责监督检查。

  (二)建立日常监督制度。市城管委负责对环卫工作任务实行日查、周评、月考核、季总结和社会公示制,月考核采取每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将考核结果在新闻媒体公布,同时采取环卫管理考核结果在区政府和部门门前挂牌方法进行监督。

  (三)建立环卫奖惩机制。从市财政拨付各区的环卫经费中提取5%,相关部门交纳5-8万元保证金,建立城管奖惩基金。区管理部门和部门驻区单位由区政府采取行政和经济手段奖惩。

  (四)建立群众和舆论监督制度。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在市城管委设立市容环境卫生举报电话,在新闻媒体设立城管曝光台,及时反映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城管委市财政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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