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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
www.110.com 2010-07-20 17:15

各街道、区属各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建设“平安浙江”和“平安宁波”的决定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深化平安大区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城区特点、海曙特色的平安建设新路子。

  一、形势任务

  (一)基本情况。我区自2001年开展平安大区建设以来,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为目标,强化基础,拓展内容,创新机制,系统化构建网络,社会化整合资源,市场化推进运作,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有力遏制了各类违法犯罪,初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平安大区建设工作初见成效。但是,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利益格局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尤其是输入性犯罪情况突出,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因素增多,人民群众对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设“平安浙江”和“平安宁波”的决定精神为契机,不断创新平安大区建设工作理念,拓展工作内涵,改进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为加快推进我区现代化建设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本届区委、区政府任期内(至2007年),平安大区建设工作要取得明显进步。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牢固确立;系统化构建网络、社会化整合资源、市场化推进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运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公共安全充分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创建效应充分体现。

  (三)总体要求。深化平安大区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设“平安浙江”和“平安宁波”的决定精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动摇,坚持“以块为主、重心下移”的原则不动摇,坚持“发挥专门机关作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策略不动摇,通过强化基层基础、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把“系统化构建网络、社会化整合资源、市场化推进运作”三项基本举措做足、做实、做透,探索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城区工作模式,确保我区发展更加稳健、政治更加稳定、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安康。

  二、工作目标

  (一)治安安定目标。

  1、犯罪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发案率在全市平均线以下;

  2、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3、严重暴力性犯罪得到严厉打击,重大恶性案件力争发一起破一起,辖区内力争不发生造成社会震动的恶性刑事犯罪案件,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

  4、流动人口管理底数清、情况明,登记发证率在80%以上,常住的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得到有效控制;

  5、基层创安载体丰富,“安全小区”、“治安安全单位”、“治安安全村”的创建面达到100%,达标率在88%以上。

  (二)维护稳定目标。

  1、各类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努力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力争不发生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

  2、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率在98%以上,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责任范围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3、严厉打击各类邪教活动,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和控制工作,确保“法轮功”责任对象“零进京、零滋事”;

  4、法制教育服务成效明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力,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5、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的满意率始终处于全市前列。

  (三)公共安全目标。

  1、消防、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辖区内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2、市场经济运行秩序良好,经济犯罪和商业欺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3、确保食品卫生和药品安全,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4、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作。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基层基础。

  1、建设综治平台。社区综治警务室是创新“枫桥经验”、实现城区综治工作重心下移的基础平台。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落实“三个到位”。

  人员到位。社区民警是社区执行治安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素质好、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民警安排做社区工作,同时配齐配强治保主任、专职调解员和流动人口协管员,确保每个社区综治警务室有1-2名社区民警,4-6名工作人员。

  职责到位。社区综治警务室要切实承担起维护本社区社会稳定、开展治安防范和信息收集等职责。负责管理使用社区群防群治队伍,落实区域治安责任,整合社区资源,开展人民调解,做好信息工作,切实发挥社区综治工作的龙头作用。

  工作到位。全区每一个社区都要建立综治警务室,社区综治警务室的硬件及办公场地统一规范。建立和完善工作规程,确保综治警务室每天开门,社区民警一半以上工作时间固定在社区,主要精力做基层基础工作,保障居民群众安居无忧。

  2、培育创安载体。基层创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具体途径。要通过扎实开展各项基层创安活动,不断深化平安大区建设。

  小区创安。在物业小区深化治安防范创星级活动,推行小区发案公示制度,把小区的治安情况直接与物业的收费标准及物业小区的等级相挂钩;在条件较好的小区鼓励开展创无刑案小区(无刑案连续日、连续月)活动。对改造后的老小区实行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物业公司进驻管理,动员居民安装电控防盗门等设施。对无法实行物业管理的散居型居民区和规模较小的居民小区,有封闭条件的实行庭园式管理,没有封闭条件的通过配备护楼员,发动党员、群众进行治安巡逻,防范和遏制刑事案件发生。

  街区创安。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和各支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在全区每个路段,落实防范责任。对总体开放又相对独立,人员流量较大,治安问题比较复杂,单位较多,协调困难又地位重要的区域,采用政府牵头、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法,因地制宜确立防范主体,推进区块创安活动。

  单位创安。进一步发挥综治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辖区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平安场所、商场治安安全竞赛等创建活动,促进辖区单位内部的安全。要对创安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不重视综治工作、治安问题突出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坚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

  专项创安。进一步探索“集中居住”、“出租房动态管理”、“分层次管理”、“以外管外”等流动人口管理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积极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重视发挥“远离毒品康复俱乐部”的禁毒阵地作用。注重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社区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完善海曙客运车队社会化帮教模式,加强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其它创安。提高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和安全保障能力,加大对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安全生产的法制建设,依法规范,依法监管。构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信息网络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加强重大节庆活动的申办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大型节庆活动安全。积极预防各类重大消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和药品安全,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生产和经营活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及欺诈性广告、中介等不法行为,维护和保持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

  3、规范操作行为。规范操作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有效方法。

  完善网络。完善信访、综治、调解“三位一体”的基层维稳工作网络。建立墙门平安员和舆情信息员组成的社情信息网络。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工作格局。

  规范制度。建立完善社会公共安全的预警和应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干部下访约访等制度。

  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的主要负责人是维护辖区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积极主动地负责做好辖区的综治维稳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和落实综治维稳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协调、化解责任。对影响大、涉及部门多的问题,由区分管领导牵头,实行包案处理。严格执行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公共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创新工作机制。

  1、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机制。

  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对情况信息的排摸调查、收集整理、综合调处和报告工作。上报信息要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并由本单位领导核实签署,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化解各类矛盾。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加强基层调解工作。积极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早发现矛盾隐患。运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等手段,强化对矛盾的调处化解。对一般性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问题,力争“解决在先、就地化解”。

  2、治安防控高效运作机制。

  合理布局。落实每个区块的防范责任,合理布局各支群防群治队伍,实现时间和空间上的最佳配置,努力消除治安防范空白点。在主要道路和场所积极发挥技防监控的作用,在居民区和重点单位继续大力推广安装电控防盗门和CK报警系统。形成打防控疏并举、点线面块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防范网络。

  以打促防。建立以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为龙头,以网格化为基础的高效接处警系统和各警种、各支队伍协调有序的快速反应机制,开展“打现行、压发案、强管理”等专项行动。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以提高侦破能力为重点,提高现行抓获率,快侦快破恶性案件和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团伙性、多发性、智能型犯罪。大力整顿文化市场,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有效运作。积极探索治安防范运作过程中的市场化机制。对专业性强、工作要求高的协警队伍,可以由专业部门直接管理和使用,在劳动用工、分配、考核等方面,引进企业化管理模式。对以日常防范为主、专业性相对较低的群防群治队伍,可以直接建立公司。对单体的治安防范,在责任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契约化(委托)管理。

  3、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机制。

  做好预案。畅通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和事故隐患的情报信息网络,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查处瞒报漏报现象。健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组织协调机构,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及时制定应对预案,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

  快速反应。一旦发生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立即启动相应工作预案,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要求,通知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分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指挥协调。有关单位、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控制现场。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要按照预案及时组织力量投入应急行动,全力控制局面,妥善平息事态,努力把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

  1、发挥专业队伍的主力军作用。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加强对政法队伍和其他行政执法管理队伍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专业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战斗力。

  2、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骨干作用。要进一步有机整合各支群防群治队伍,加强对队伍的管理、使用、培训和考核。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不断提高群防群治队伍的整体素质。

  3、发挥志愿者队伍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奉献社会精神,广泛动员辖区干部群众参与平安大区建设,积极开展“我为社区守一夜,社区为我保一年”等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区里成立由区主要领导挂帅的深化平安大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督促平安大区建设各项工作。各街道、区机关各部门及辖区各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完成深化平安大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大投入。区财政在每年的预算安排中,要落实专项建设资金,确保平安大区建设工作的需要。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要用足用好有关政策,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对平安大区工作的投入,通过社会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整合利用各种资源,有效解决基层创安工作的资金等问题。

  (三)完善考核。要按照总体工作目标,按级细化任务指标,层层分解到街道、社区和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完善评估体系,强化督查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督查机构,落实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督查;采取专业部门交叉督查、错时督查、案后倒查,进一步规范职能督查;充实义务监督员队伍,扩大群众督查面,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题视察、督查,进一步强化群众督查。努力使考核评估工作做到客观公正、简单明了。

  (四)营造氛围。要通过层层发动,进一步调动辖区企业、市级单位部门和广大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凝聚上下左右的力量,形成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平安大区建设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大力表彰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通过专题宣传和系列报道,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不断扩大平安大区建设的社会影响。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0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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