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治安处罚法 > 治安处罚法规 > 治安处罚相关法规 >
批转市交通局关于韶关市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
www.110.com 2010-07-20 17: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交通局关于《韶关市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韶关市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合理调整国家、企业、司机和乘客之间的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办[2005]13号,下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稳定大局出发,加强出租汽车行业宏观调控,强化出租汽车行业监管,规范出租客运市场;围绕长效管理的理念,通过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努力营造科学管理、有序竞争、规范经营、文明服务的出租客运市场,更好地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为加强我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韶关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张志才副市长任组长,交通、公安、财政等部门领导为副组长,建设、规划、城管、公路、发改、物价、工商、劳动保障、税务、信访、审计、监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周伟源局长兼任,负责协调我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履行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并制订实施方案。

  三、认真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规范市场秩序

  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不规范、出让金额过高是增加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负担的重要因素,必须认真清理。由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交通、建设、财政、发改、物价、工商等部门,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已经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今后应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有关专家、从业人员和乘客等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经营权出让数量、金额、期限、审批程序、出让金用途以及经营权转让、质押、权属关系等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清理整顿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与改革、完善出租汽车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相结合,既解决突出问题,又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按照公开透明、公正有序、公平负担的原则,逐步推广采用以服务质量为竞标重要条件的经营权招标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机制,防止出现单纯追求提高经营权收益的行为。

  四、严格规范各项收费,完善价格调节机制

  物价主管部门要会同交通、公安、财政、公路等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文)的精神,针对出租汽车的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进行清理,严格控制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政策出台。要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对涉及出租汽车安全检验、综合性能检测、计价器检测的次数、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对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依法予以取消。

  物价主管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市场供求,出租汽车企业、司机成本收益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对出租汽车的运价水平和计价结构进行适时调整。同时,制定合理的出租汽车承包费、合同保证金、出租车综合服务费等收费标准,严禁企业以各种方式向出租汽车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五、规范企业行为,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企业运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要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扶优限劣、有序竞争,鼓励经营规范和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通过市场运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规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和司机收益水平。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理顺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劳动用工关系,切实保障司机的合法权益。大力推广规范性合同文本,理顺企业与司机之间的关系,出租汽车企业必须依法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司机详细解释合同的主要条款,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依法规范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机制,维护从业者合法权益。

  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营

  各地要把打击各类车辆非法运营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部门要充分行使其行政职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非法运营的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残疾人专用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和其它社会车辆等进行彻底清理。要健全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大对非法运营、欺行霸市活动的处罚力度。对个别地方出现有组织的非法运营集团和团队的,要从严查处,坚决取缔。要把打击各类车辆非法运营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防止“走过场”。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加强对出租汽车司机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要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司机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水平,引导他们遵纪守法、依法运营。要教育广大司机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和建议;对参与聚众闹事的司机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少数带头闹事、堵塞交通、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刑律者,要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正确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八、抓紧排查影响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重点问题,确保行业稳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加强对出租汽车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车站、旅游景点、大型商业区、文化娱乐场所及市区各主次干道、繁荣路段的交通设施和标志标线,合理设置出租汽车专用候客点和出租车上、下客点。要组织力量,针对影响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了解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对影响行业稳定的重点问题要立即进行排查,做好预防化解工作。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一旦发生出租汽车行业群体事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对涉及出租汽车行业的有关政策,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科学论证,周密决策,确保社会稳定。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对违反规定,清理整顿工作不力,以及由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由市政府组织专项调查,严肃追究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出租汽车企业违法经营等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各县、市、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

  九、曲江区出租小汽车的管理,由曲江区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实施。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