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 > 反不正当竞争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www.110.com 2010-07-05 15:51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有:

  (1)、自愿原则:当事人按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业关系,不得强买强卖;

  (2)、平等原则:参加交易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3)、公平原则:参加市场竞争主体按规则行事,不得非法获取竞争优势;

  (4)、诚实信用原则:善意、诚实、恪守信用、不得欺诈;

  (5)、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原则;

  (6)、不滥用竞争权利原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