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www.110.com 2010-07-05 15:51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有:
(1)、自愿原则:当事人按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业关系,不得强买强卖;
(2)、平等原则:参加交易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3)、公平原则:参加市场竞争主体按规则行事,不得非法获取竞争优势;
(4)、诚实信用原则:善意、诚实、恪守信用、不得欺诈;
(5)、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原则;
(6)、不滥用竞争权利原则。
- 上一篇:促销连环陷阱涉嫌多重违法
- 下一篇:为什么要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
相关文章
-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性规定看所谓的内幕交
-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性规定看所谓的内幕交
- ·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制度的基本思路
- ·竞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概念辨析
- ·反不正当竞争法必读法条之一
-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企业法律顾问复习指导:《反不正当竞争法》规
- ·反倾销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异同
- ·中国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加紧立法和修
- ·《反不正当竞争法》面临“大修”
-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完善
- ·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范围有待拓宽
- ·必要与不必要的界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 ·婚姻关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 ·我国婚姻家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 ·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有哪些基本原则?
- ·司法考试:刑法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