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加紧立法和修
www.110.com 2010-09-16 15:12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主办的“公平竞争与市场经济”2004上海国际研讨会10日在上海举行。来自中国、美国、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国和世界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欧盟等世界组织竞争主管机构的高层官员,以及国内外著名企业的高层领导和专家学者济济一堂,就竞争政策与竞争执法、竞争法与公用企业及大型连锁超市、竞争法与企业发展自律、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滥用等四大议题进行研讨。
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局长、俄罗斯联邦反垄断部副部长、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竞争局局长、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总律师办公室副总律师、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副助理检察总长、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高级官员等嘉宾参会并发表了演讲。
上海市工商局局长方惠萍在谈及主办此次会议的目的时说,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增长为中国的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市场竞争也越发激烈,在竞争执法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对竞争主管机构的传统执法理念和竞争观念提出了新挑战。
目前,在上海乃至国内市场上,滥用优势地位阻碍和排斥竞争的现象不断出现,如自来水、电力、煤气、邮政、交通运输、电信等公用企业滥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横向限制竞争的现象也时有所闻,如金饰品、飞机票、金融服务收费等的价格联盟;还有不容忽视的如跨国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签订协议,严格划定各自的销售区域、销售对象,并规定销售价格,禁止各级经销商经营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客观上限制了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发展。
据悉,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加快《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和《反垄断法》立法工作
- 上一篇:《反不正当竞争法》面临“大修”
- 下一篇: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
相关文章
-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异同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理论之比较研究
- ·欧盟竞争法对中国竞争立法的启示
- ·中国反垄断法调整范围的立法思考与建议
- ·试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与完善
- ·反不正当竞争法必读法条之一
-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企业法律顾问复习指导:《反不正当竞争法》规
-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性规定看所谓的内幕交
- ·反倾销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异同
- ·《反不正当竞争法》面临“大修”
-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完善
- ·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范围有待拓宽
- ·必要与不必要的界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 ·《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是如
- ·《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贿赂、折扣或者佣
- ·新法引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依据 违反新保健
- ·《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主管机关及其职责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