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月28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局和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八部门,已联合发出《关于开展二○一○年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国家层面的这一专项行动自今年2月开始,到今年11月结束,中国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优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依法打击世博会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活动。
无论是参展者的知识产权被侵犯,还是参展者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都是中国政府不愿在上海世博会上看到的。中国政府早在2007年颁布的《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纲要》中表态:“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主办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世博会成功举办的保障,是世博会实现其宗旨的前提”。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介绍,目前,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已经基本形成了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多层次的立体保护模式,做好了迎接世博会的各项准备。
保护难度高于奥运
随着上海世博会的临近,各式各样侵犯世博会知识产权的案件,似乎也在密集冒头。
作为上海世博会唯一互联网高级赞助商,腾讯的广告销售部华北区总经理栾娜就在抱怨:“虽然世博局只授权腾讯独家享有世博广告网络投放排他权,但目前看,一些非赞助商或低级别赞助商在其他商业网站上,也在投放带有世博标志的广告。腾讯无疑成为这种搭便车、打擦边球的埋伏营销的最大受伤害者之一。”
不只互联网,在有形市场,侵权案件也在增多。某参展国的国家馆设计方案刚刚公布,市面上随之便出现了“山寨版”仿制模型;还有的是在广告宣传中搭车使用世博会标志,冒用世博会名义从事商业活动或大肆叫卖假“海宝”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黄庆表示:“这与北京奥运会开幕前的情况很相似,但上海世博会的知识产权保护,远比北京奥运标志保护更复杂与艰巨。”
事实的确如此。
目前,确认参加上海世博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已达240多个,参展国家和地区已占到联合国名下的99%。参加世博会的国家、国际组织、城市、企业来自世界各地,参展者的知识产权意识参差不齐。由此,对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工作来说,不仅要保护组展方权利,更涉及作为参展方和第三方的240多个参展国、地区和国际组织,以及数量更多的参展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仅要保护有形的新发明、新技术、新展品,也要保护世博期间将举行的1万场文艺演出的版权;不仅要打假,同时要为参展方提供及时、到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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