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象身为第一品牌,我觉得它并没有带好头。”杭州升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升佳)董事长卜林海指出,自2009年1月起,杭州升佳认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象集团)侵犯了其“混合结构实木复合地板”的专利并经历了近一年的证据收集,“杭州中院在2009年12月25日受理了该诉讼,预计春节前开庭。”据悉,杭州升佳已在民事起诉状中提出要求圣象集团停止制造、销售侵犯上述专利权的产品,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800万元。
圣象集团总裁助理陈大南指出,集团此前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杭州升佳专利无效审核的申请已被受理,“圣象集团肯定也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升佳:混合结构实木地板被侵权
杭州升佳主营地板及其附加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是浙江地板业的龙头之一。
此次杭州升佳挑战的圣象集团则是名副其实的中国地板业“一哥”。据圣象集团网站披露,其是“中国最大的木地板企业”,已连续13年同类产品销量第一。2009年,据世界品牌实验室最新发布数据显示,圣象品牌价值增至78.15亿元,连续6年蝉联中国建材行业榜首。
“最早发现圣象集团侵权是在2009年1月。”杭州升佳董事长助理周晓芸13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卜林海在2009年1月时组建了5人维权小组,“在成都、宁波等地的圣象地板专卖店中隐约发现相关的圣象‘实木结构地板’侵犯了杭州升佳的知识产权。”
“侵权门店多是圣象集团的代理商,但一律都是以圣象地板名义出售的,我们封存侵权产品的全程都是在公证处的公证下进行的。”周晓芸表示。
据卜林海介绍,杭州升佳的“混合结构实木复合地板”是2001年在原复合地板基础上研发而成的,并在2003年5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混合结构实木复合地板”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专利申请于2004年7月14日获得授权,专利号是ZL03256842.8。
杭州升佳出示的民事起诉状中还列举了上述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一是,一种混合结构实木复合地板,它是由至少两种不同纤维组织结构的板材组成,其特征在于它以木单板(1)为核心,上下各胶合有中密度纤维板(2、3)并结合而成中心基材。二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密度纤维板(2、3)的厚度至少是核心木单板(1)的1倍,且核心木单板(1)的纤维长度方向与相邻中密度纤维板(2、3)的纤维长度方向成直角。
- 上一篇: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难度高于奥运
- 下一篇:最高法院将产权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相关文章
- ·一场知识产权专利纠纷 圣象地板PK升佳地板
-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
- ·畅游起诉麒麟网侵犯知识产权 要求索赔1元
- ·杭州五金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
- ·海关总署将在快递环节打击侵犯世博知识产权产
- · 苹果公司在华被告侵犯知识产权
- ·海关总署:将在快递环节打击侵犯世博知识产权
- ·公安部要求世博期间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 ·海关扣留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货物83000多批
- ·福州海关上半年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57起
- ·广东:深圳新规 网上侵犯知识产权将负法律责任
- ·深圳新规:网上侵犯知识产权将负法律责任
- ·广交会认定230多家企业涉嫌侵犯知识产权
- ·上海侦破多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案
- ·外企侵犯我知识产权被判赔偿5000余万元
- ·绿坝被指侵犯知识产权及违反开源协议
- ·在侵犯知识产权案中自诉案分析
- ·关于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原告的举证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