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动态 >
歌手陈琳与六家公司打著作权官司 索赔60万元
www.110.com 2010-07-05 14:41

日前,川籍著名歌星陈琳所签约的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因著作权纠纷分别将西安东方华文光盘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公司告上了法庭。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案。竹书房文化总经理沈永革说,公司从2000年起为陈琳投资制作了 《陈琳》、《爱就爱了》、《不想骗自己》音乐专辑,收录了《走开》等31首歌曲。公司拥有上述所有歌曲的音乐制作者权,但一些单位未经授权、非法复制并推出《陈琳,不想骗自己》、《陈琳,今晚你约谁》的CD光盘在市场上销售,给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据此,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各类经济损失共计60万元。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