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夸天下无双艳,独占人间第一香。”这一赞誉牡丹的著名诗句被放在了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的首页,虽然此香非彼香,但“香辣突出”的“老干妈”已成为全国辣椒制品的当家品牌。“落尽残红始吐芳”,盛名背后是“老干妈”艰辛的维权路。其中,1999年与湖南“老干妈”的名分之争一度引起经济界和法学界的热议,被评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十年经典案件之一。
维权 起步艰难
在两个“老干妈”法庭对垒中,贵阳老干妈公司创始人陶华碧传奇的创业经历为其争得了先机。
陶华碧是从开小摊起家的。上世纪80年代初,失去丈夫的陶华碧要拉扯两个孩子,就在贵阳市摆小摊卖凉粉米豆腐,因她免费赠送的豆豉辣酱受到顾客欢迎,生意日渐红火。
1994年1月,陶华碧开了家“实惠饭店”,还资助了一个贫困生,这位学生叫她“干妈”,渐渐地,“老干妈”就这样被叫开了。同年11月,饭店更名为贵阳南明陶氏风味食品店,推出了以“老干妈”为名称的风味豆豉,1997年11月,又更名为贵阳老干妈公司。
一瓶“老干妈”饱含了多少维权路上的艰辛。
很少做广告,“老干妈”风味食品口口相传而声名鹊起。
但随之而来的仿冒者趋之若鹜——全国各地出现了由不同厂家生产的“老干妈”系列产品,这些产品中以湖南华越食品公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影响最大。贵阳老干妈公司发现,该产品使用的包装瓶瓶贴除产品批号、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厂址电话、邮政编码不同,将陶华碧肖像换成了刘湘球肖像外,其余色彩、图案、产品名称及“老干妈”三个字的字体与贵阳老干妈公司使用的包装瓶瓶贴均相同。
1999年11月30日,贵阳老干妈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湖南老干妈告上法庭。
维权的难度超出了贵阳老干妈公司的想像。
湖南华越食品公司于1997年9月成立,同年10月,与贵阳南明唐蒙食品厂签订联营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开发生产“老干妈”风味豆豉。
湖南老干妈认为,“老干妈”风味豆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并不是贵州所特有,而且,湖南老干妈的包装、装潢已取得外观设计专利。
一审 同生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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