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一家小厂在自家生产的衣架包装上赫然打上了“中国衣架十佳名优品牌”,“放心品牌、知名企业”等字样。工商部门介入调查时,该厂老板说,这些荣誉“货真价实”,是“中国优质品牌促进委员会”颁发的。然而,授予这些荣誉称号的“中国优质品牌促进委员会”竟然是虚假评比机构。
近日,温州市工商局瓯海分局执法人员对瓯海区潘桥镇某服装辅料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衣架的包装箱上标有“放心品牌、知名企业”和“中国衣架十佳名优品牌”等字样。当事人说,这些荣誉是“中国优质品牌促进委员会”授予的。执法人员查明,“中国优质品牌促进委员会”属于虚假评比机构,当事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人员对现场600箱衣架予以封存。经调查,自2009年3月份至案发时止,该公司合计违法经营额达230多万元。
执法人员在互联网上找到了“中国优质品牌促进委员会”的网站。该网站介绍:“中国优质品牌促进委员会是中国名牌事业发展领域中的一个国际性、专业性、公益性、学术性的事业组织,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组织推广名牌产品及企业发展经验,以增强创名牌的全民意识,提高民族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通过网站上的电话号码,执法人员联系上了该“促进会”的工作人员,自称系某企业老板,请求颁发“名牌”证书。工作人员在问明公司名称后满口答应,并说自己对企业推广活动很有经验。随后,他便不停地介绍宣传方案。当执法人员称公司的证照还不齐全时,他表示“这方面会尽量照顾”。而后,该促进会发来一份标题为《中国行业十强企业入选审核登记表》的传真件,上面列了三种“套餐”,费用从4800元至14800元不等,只要交钱都可获得“名牌”。
瓯海工商分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说,早在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即发布《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除按法律规定和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外,不得举办全国性或行业性的对企业的各种评比活动。现已查明,“中国优质品牌促进委员会”未经核准,属于虚假评比机构;将其颁发的“荣誉证书”用于宣传,也属于虚假宣传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人员提醒,目前此类虚假评比机构众多,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均属于违法机构。希望企业当事人切勿沽名钓誉,注意使用虚假评比机构发放的“荣誉证书”属于违法行为。(陈东升)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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