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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何以频陷“专利门”?
www.110.com 2010-09-14 15:10

                     近日,创业板几家欲上市的公司因为自身专利存在的不同问题,都得到了暂缓上市的相同结果。由于部分公司对专利缺乏重视,为自己设置了一道上市的门槛。这不但影响其自身的发展,而且令人们对上市公司的信誉产生担忧。
  对此,业内专家普遍认为,针对相关专利问题的出现,准备上市的公司应认真反思,切实加强专利的管理。

                                                                                                                                                                 “专利门”事件接连发生

新大新材
  2010年5月19日,原定于在第二天登陆创业板的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大新材,代码300080)突然发布公告称,鉴于公司尚有包括专利纠纷在内的相关事项需进一步落实,经公司申请,暂缓上市。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也于当日表示同意新大新材暂缓上市的申请。
  5月5日,河南醒狮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南醒狮)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新大新材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醒狮认为,早在2003年4月,该公司就获得了国家五部委认证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半导体材料线切割专用刃料”,并于2008年1月获得了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号为200610018021.1。“刃料”是河南醒狮公司独有的、自主发明的一种新材料名称,对于这种产品,目前国内外仅有河南醒狮具有独特的生产技术和专用设备,以及专有原料,自主标准。
新大新材在《招股说明书》中称,该公司于2008年3月11日申请的“一种基于遗传算法的智能微粉配比优化系统”发明专利,申请号为200810083798.5,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记者致电新大新材相关负责人,被告知不方便谈论此事。但据新大新材有关负责人此前公开发表的谈话称,在河南醒狮向证监会提交举报信后,新大新材就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相关的材料证明。新大新材认为,其产品虽与河南醒狮相似,但生产工艺不同,其中起码有2项工艺与河南醒狮不同,这在法律上已经能证明新大新材没有侵犯河南醒狮专利,而且中国磨料磨具协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称,“刃料”是一个统称,而不是河南醒狮的专利,新大新材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没有侵犯河南醒狮的专利权。

苏州恒久
                     原定于3月19日上市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恒久,代码300060)于2010年3月18日晚发布公告称,因证监会就该企业有关的专利权信息披露问题进行核查,故暂缓上市。
                     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系统中查询到,苏州恒久招股公告中公布的5件获权专利和4件专利申请的状态情况如下:2004年12月提交的5件名称为“有机光导体”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均为“终止失效”,原因为未缴年费;2004年7月提出的名称为“光导体用含高分子材料的新型阻挡层”和名称为“改善有机光导体光疲劳性能的方法”的2件发明专利申请,法律状态均为“视为撤回”,原因是没有在相关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复意见;2009年7月提出的名称为“多层结构的有机光导体”的发明专利申请正处于实质审查中;2004年提出的名称为“多层结构的有机光导体”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为已经发出授权通知书,该申请正处于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阶段,但申请人至今尚未缴费。

高德红外
  原定于2010年5月17日进行网上发行申购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高德红外,代码002414),5月14日发布公告称,由于在推介过程中发现存在需进一步核查的问题,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协商决定暂缓本次A股发行。业内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高德红外缺少核心发明专利。从高德红外的《招股说明书》看,在该公司披露的17件国内外专利中,只有1件在日本申请的发明专利,其余均为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正是因为缺乏核心的发明专利,高德红外所需的重要原材料——红外焦平面探测器基本依赖进口。
  高德红外在其《招股说明书》中称,高德红外主营红外热像仪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是红外热成像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企业之一。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安全监控、医疗检疫等领域。本次高德红外首次公开募股(IPO)的募投项目包括红外光学加工中心项目、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基地项目、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等3个项目,总投资额4.75亿元,高德红外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500万股。

                                                                                                                                                         权威分析:正确认识专利的价值

                     一项专门调查显示,在创业板新上市或即将上市的14家公司中,已被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境外专利局授权的专利共计244件,但真正具有技术含量的发明专利只有69件,仅占28.3%。此外,该14家公司在招股书中特意罗列了各自正在申请的大量专利,但申请时间多集中在2008年至2009年上市申报材料之关键时期。
                     由此不难排除有些企业简单地把专利等同于竞争优势或公司上市工具的现象。这些企业并未认识到专利对其发展的真正价值,而是将专利作为公司上市的筹码,不重视专利管理及其市场化开发。
                     “突击申请专利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宋一欣向记者表示,在创业板,个别上市公司的技术含量很低,这违背了创业板设立的初衷。
                         国内创业板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企业的发展。与主板不同,创业板在市场定位方面更强调适应自主创新型企业的投融资需求,“自主创新”也成为甄选企业是否适合在创业板上市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专利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指标之一。由此引发了不少企业“临时抱佛脚”申请专利的状况。
                     专利固然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锐利武器,但并不等于企业有了专利,就能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此外,专利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利,但并不意味着有了专利,就有了现实财富。如果企业不进行周密的专利布局、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即使通过了上市审核,也不能获得持久的发展动力。
                     “对于高科技企业,专利固然重要,但关键在于是否为核心技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一位专家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上市的科技型企业而言,研发实力是重要因素,但更应注意企业的专利布局,只有高质量的核心专利才能构成企业强大的竞争能力。有了核心专利,企业就可以牢牢占有市场。对此,很多企业在刚刚经历过的国际金融危机风暴中都有深刻的体会。同时,专利布局在企业的上市和今后的发展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拥有更多的高质量的发明专利,在风险难测的市场竞争中,就好比有了“定风丹”,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竞争能力。因此,企业应该在上市之前就拥有一定的专利储备,特别是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
  由此可见,专利对企业的价值绝不是上市的工具或砝码,而是企业持久发展的动力与活力源泉。

                                                                                                                             专家提醒:企业应切实加强专利管理

                 时至今日,上述几家公司的上市时间还没有任何准确的结果。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有关专家由此对国内企业如何看待专利、加强专利管理提出了建议。“尤其是在创业板上市或想上市的中小企业,应切实注重加强专利管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教授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表示,企业应重视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所有环节,不可偏废。
  据李顺德分析,从国内外的实际情况看,能够获得良好发展的大企业、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近年来,特别是金融危机发生以来,绝大多数企业都认识到知识产权就是市场竞争力的道理。李顺德认为,作为中小企业来说,本身就存在资金不足等问题,如果因为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将付出很大代价研发的专利技术权利丧失,必然对企业上市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李顺德指出,如今,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形势下,国内外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中小企业要在这种环境下获得生存与良好的发展,知识产权是一个有力的重要支撑。
  在采访中,多位专家对企业如何加强专利管理作出了具体的提醒:
  其一,根据证监会对创业板的有关规定,企业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对涉及专利(或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要真实、完整、准确披露。
  宋一欣指出,对专利必须关注两大问题,专利是不是有效的;专利授权以后是不是每年都缴费了。他还建议证监会单独出台一个上市公司知识产权的披露提示,并规定在以后的定期报告如年报、半年报和季报中,披露知识产权的最新法律状态。
  其二,企业要加强专利日常管理。获得专利授权后,企业应切实维护专利权,保证权利有效,切不可以为申请后或者获得授权后万事大吉,不再理会。
  有关专家指出,发明专利的门槛较高,审查期限较长。在获得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需每年缴纳年费。在专利期限内,若专利权人未按规定缴纳年费,专利权将终止。
  当然,做好专利的维护,只是企业日常专利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正如上文所说,加强专利布局,提高专利的质量和数量,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才是企业基业长青之道。(中国知识产权报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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