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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5年第5号关于对尿素继续征收临时性出
www.110.com 2010-09-15 17:12

海关总署2005年第5号关于对尿素继续征收临时性出口关税的公告
颁发时间  2005-3-30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2005.03.30
    【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2005.03.30
    【正文】海关总署2005年第5号关于对尿素继续征收临时性出口关税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号)
    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继续对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的尿素(税号31021000)征收出口关税,税率按每吨260元从量计征。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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