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法 >
福建审议通过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
www.110.com 2010-09-15 17:16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由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实施与评估五个部分组成,坚持“一个方针”,贯彻“两条主线”,争取“三个突破”,确立“四项保障”。“一个方针”是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指导方针;“两条主线”即牢牢把握服务海西建设和扩大闽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两条主线;“三个突破”为力争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管理与保护、交流与服务平台建设上有所突破;“四项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三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为知识产权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四是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完善奖励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产业化。   作为福建省第一个有关知识产权的纲要性文件,《实施意见》提出全省知识产权发展的近期与远期目标和七项重点任务。同时,立足福建特殊的区位优势,《实施意见》凸显了闽台交流与合作的特色,以促进两岸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互利双赢。   《实施意见》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福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将加快福建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进程,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