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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176项新增医疗项目执行最高限价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文摘:广州市物价局昨日公布了第一批新增的176项医疗服务项目的最高限价。

  据介绍,这批新增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已于6月7日开始实施。

  最高限价试行两年

  广州市物价局规定,三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卫生厅公布的“组织乏氧显象”等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全省最高政府指导价执行,二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三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下浮10%执行,一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三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下浮20%执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托老服务机构开展附件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一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不超过规定的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可适当下浮,自主确定具体的医疗服务价格,并报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备案。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发文之日(6月7日)起执行,试行期限为两年。

  心理治疗也要限价

  心理治疗不同于其他病症,没有统一的药物可以对症下药,因此各医院的收费不尽相同,此次广州市新增医疗项目把一些心理治疗项目也被纳入最高限价。

  此次纳入最高限价的心理治疗其中一个项目是“儿童孤独症综合能力测评”,该项目在三级医院的最高限价为260元/次、二级医院是234元/次、一级医院则为208元/次。

  另外儿童孤独症教育训练指导方面也有最高限价,包含对孤独症儿童的家长进行训练技巧和方法的指导三级医院,其最高限价为36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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