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 > 执行动态 >
发改委控物价 组合拳再出招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摘要:7月起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检查

  为了维稳市场通胀预期,国家发改委近日除了数次发文辟谣物价上涨外,更是屡屡表态或出台具体政策调控物价,继煤炭、药品之后,发改委再出一记重拳,打向CPI的重要组成部分——粮食。

  昨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称,为确保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到位,规范粮食收购企业价格行为,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关于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从7月开始在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地区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

  据了解,近期市场粮食收购价格抬头。市场人士认为,粮食价格和农产品(15.96,-0.45,-2.74%)价格是影响CPI的重要因素,一旦粮食价格受影响上涨,届时通胀预期也将随之加深,而此次开展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则是平抑收购价的一剂良方。由近期动作也可见国家发改委今年平稳物价、管理通胀的决心。

  粮价现状

  粮食收购价连续攀升6个月

  与国际粮食价格振荡下行相左,国内粮食收购价自2009年11月起连续6个月保持逐月攀升态势。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数据显示,5月份,全国25个粮食主产省(区、市)国有、非国有粮食企业(下同)稻谷、小麦、玉米三种粮食加权平均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下同)99.60元,比上月上涨1.94%,比上年同期上涨11.44%。

  同时,国内市场稻谷、小麦、玉米、大豆价格已全面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且价差在扩大。其中,主产区红小麦、白小麦、混合麦三种小麦平均收购价为97.95元,比上月微升0.07%,比上年同期上涨7.38%。主产区稻谷平均收购价为108.29元,比上月上涨1.68%,比上年同期上涨10.31%。主产区玉米平均收购价格为86.37元,比上月上涨4.75%,涨幅比上月扩大约2.5个百分点。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预测,目前,河南、山东、河北、安徽、江苏等粮食主产区夏收夏种工作已全面展开,产量比预期的要好,随着粮食收购价的提高以及多种市场收购主体到主产区抢购,预计后期原粮价格将有一定的上升空间。

  粮价影响

  重点检查违规价收购行为

  渤海证券之前发布报告认为,原粮相关品种价格上涨将成为下半年食品类CPI上涨的重要推动力。同时表示,2010年下半年农产品价格总体温和上涨态势仍将不变,玉米、优质小麦、白糖、棉花等农产品供求基本面偏紧格局支撑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且市场存在强烈的上涨预期。

  粮食价格的连月走高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此前5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白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0.90元,红小麦和混合麦每市斤0.86元。小麦收储执行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主产省,执行期限为今年5月21日至9月30日。6月21日至25日,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在安徽、江苏检查粮食收购时也建议粮食企业要理智分析市场走势。

  国家发改委此次《通知》指出,这次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内容主要是承担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任务的中储粮总公司直属企业,以及委托收储库点和延伸收购库点在2009年、2010年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情况。

  重点检查违反国家规定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进行收购;收购时压级压价,或以提高水分、杂质,多扣车重、皮重等手段变相压级压价克扣农民;违反粮食质量标准有关规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

  其他行业

  煤价将限涨 药价欲下调

  事实上,继“蒜你狠”和“豆你玩”事件后,国家发改委近期在对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方面频频出招。除了农产品外,在应对煤价、药价、电价、水价等其他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价格上涨压力上,发改委亦有较大动作。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禁涨令”,要求主要煤企维持煤炭价格稳定,要遵循今年年度合同煤价,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回;另外,国有煤炭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要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不能带头涨价。如果有关煤炭企业不听劝诫,擅自提高合同煤价,国家发改委将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这也是发改委今年以来首次进行直接干预煤炭价格。

  日前,还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下发《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酝酿新一轮的基本药物价格调整。据称,此次降幅将高达30%-40%,相关文件将在本月出台,这将成为我国第26次药品大降价。

  此外,国家发改委在6月份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连续6次发文对物价上涨的不实报道进行辟谣。其中包括,否认发改委正在研究电价调整,澄清关于水价、下半年CPI涨幅达到7%、奶粉涨价、大蒜炒作和农产品全线涨价的不实消息。国家发改委曾表示,对于可能误导社会预期,引发群众抢购,影响市场价格稳定的不实报道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旦发现,将立即澄清。

  在农产品价格监管方面,5月27日,国家发改委还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认为在近一个时期,部分地方少数经营者利用一些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少数农产品生产和价格出现波动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有些媒体报道炒作,渲染加剧紧张气氛,助推价格上涨,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影响了群众正常生活。

  发改委表示,要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对屡查屡犯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析

  今年CPI“保3” 压力所致

  “管理通胀预期”在今年被列为工作重点,而近期,国家发改委对物价频繁调控的根本原因在于今年CPI“保3”压力和对通胀预期的管理。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5月份CPI同比上涨3.1%,超过3%的警戒线。此时,农副产品价格上涨的预期仍然强烈。中国人民银行6月公布的调查显示,58.9%的居民认为“物价高,难以接受”。同时,预测下季物价上涨的居民比例较一季度上升,未来物价预期指数升至70.3%。由于粮食、蔬菜等基本生活品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其价格的坚挺势必会增强公众的通胀预期,因此抑制物价特别是食品类价格的涨幅成为当务之急。

  不过,国家发改委日前称,当前有利于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国内外因素不断增多。综合分析,初步预计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将继续小幅下降,但由于翘尾影响的增强,同比仍将小幅温和上涨,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预计2.6%左右。

  国家发改委认为,不断增多的有利于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因素包括:当前各主要发达国家通胀水平较为温和,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降,输入性通胀压力明显减弱;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措施效果逐渐显现,上游产品价格过快上涨及向下游传导的压力有所减缓。

  链接

  发改委“零容忍” 本月6次辟谣

  6月4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对某媒体报道的水价成本公开试点遭反对问题给予辟谣。

  6月4日,发改委对于国内某媒体报道中引述专家提出的“下半年CPI涨幅达到7%”的观点予以澄清,称该观点判断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6月7日,就“武汉市场奶粉全线涨价10%”的消息,发改委表示该文章为不实报道。国家发改委公开表示,近期我国管理通胀预期的任务很重,对于可能误导社会预期,引发群众抢购,影响市场价格稳定的不实报道、恶意炒作,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旦发现,将立即澄清。

  6月9日,发改委对5月底部分媒体报道《中国农产品全线涨价恐整体失控》发文批驳,称该报道无视我国猪肉、食用油等农产品价格稳中有降,水产品价格平稳,5月份以来蔬菜价格已整体大幅度下降的客观事实,单单抓住大蒜、绿豆、玉米等个别品种价格上涨进行炒作。6月11日,针对《炒蒜高手掷千万买走百斤金条》的报道,发改委发文称,关于“炒蒜高手掷千万买走百斤金条”的报道没有任何事实基础,完全是凭空编造出来的。

  6月21日,针对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透露,正在研究电价调整一事”,国家发改委澄清该报道不实,并表示从未向媒体发表过“我委研究电价调整的言论,也未接受过媒体和记者的相关采访”。

  全国粮食主产区国有粮食企业混等平均收购价格表

  品种 5月价格 1月价格 2009年 11 月价格

  红小麦 90.97 88.79 87.24

  白小麦 99.52 99.93 97.51

  早籼稻 99.18 96.67 95.79

  晚籼稻 101.56 96.30 94.94

  粳 稻 126.92 112.80 101.39

  (单位:元/50公斤)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