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法院实行“弹性时间制”促执行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力争在化解执行积案的同时加大执行力度,针对执行工作的特点,采取打破常规法的执行工作方式,实行“弹性时间制”执行,灵活的开展执行工作,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切实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弹性时间制”即执行人员可根据执行案件的特点灵活实行清晨、中午、晚上或节假日加班开展执行工作。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在“弹性时间”内,举报被执行人的去向,法院随报随出动执行,这一举措,有效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同时,该院在实施弹性时间制执行中,为了取得最佳的执行效果,施以一些辅助的方法配合。通过吃透法律法规,穷尽执行措施,依法执行,把每个执行案件办成“铁案”;灵活执行,因案制宜,通过对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多做一点,对可能激化矛盾的案件策略多讲究一点,对当事人不理解的言行多忍耐一点,力求最佳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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