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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赔偿可当天执行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今天上午,同安“道路交通法庭”在同安交警大队正式揭牌。这是全市首家“道路交通法庭”,将实现事故赔偿的诉讼与非讼的无缝衔接。过去两三个月解决的案子,现在可能当天就可彻底解决了。

  同安区位特殊,汽车、摩托车多,交通参与者不少素质较低,道路交通事故量大,有的一家子都坐在一辆摩托车上,一旦碰撞,整家都在麻烦中。

  为了及时处理事故,方便群众,去年起,同安交警大队和同安法院就探索了在交警大队设立巡回法庭的做法。

  “道路交通法庭”设立之后,一些自行达成协商或经交警部门主持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又无法立即履行赔偿款的案件,可以通过法庭立刻确认,并获得强制执行效力,保险理赔款也可直接由法庭给付受害方,切实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道路交通法庭的提前介入,优先展开调解工作,事故处理民警可以专心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取证和事故认定等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安交警大队负责人李安玉说,急需抢救治疗和一些尚在住院无钱治疗的伤者,就可以申请道路交通法庭提前介入,督促车方或者保险提前预付医疗费用。这样,可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有效保证伤者的及时救治。同时,道路交通法庭可及时做出财产保全裁定,确保案件审结后顺利执行,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安法院大同法庭庭长刘辉煌说,很多百姓害怕打官司,在同安,许多当事人的文化水平偏低,所以,这种延伸到事故处理现场的法庭,让他们比较放松、方便。双方达成协议,我们就马上确认、执行。最重要的是,能够切实帮到那些急需医疗费用的当事人。据悉,去年设在交警大队的这个巡回法庭,诉前工作量就达到100多件,受理量也差不多100多件,一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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