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妻子,谋杀妻嫂,又将妻子两岁的外甥活活撞死。尽管此后被告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他的罪行仍无可饶恕。该犯昨日在珠海被处决。
梁伟强是珠海平沙镇人,1986年出生。经法院审理查明,他一贯好逸恶劳,无业无收入,却经常出入娱乐场所,肆意挥霍。2008年5月,梁伟强与苏某妹结婚,婚后经常向妻子索要钱财花销,苏不堪重负,经常予以拒绝。梁对此非常不满。
索钱不成报复妻的亲属
2008年7月,梁伟强以还债为由向苏某妹索要2000元,苏严词拒绝,梁伟强恼羞成怒,决定杀害苏的亲属予以报复。
同年7月6日21时许,梁伟强携带西瓜刀、水果刀各一把,到珠海市井岸镇龙珠花园某单元一住房,骗吴某敏(妻嫂)打开房门,进屋后持水果刀捅刺吴腹部、颈部、手臂等部位数十刀,致吴因肺、肝、胃和十二指肠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之后梁又丧心病狂地抓起旁边吴某敏两岁的儿子苏某堪,将其头部朝墙壁猛撞数下,致苏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作案后,梁伟强还脱下自己误伤流血而沾血的衬衫,换上吴某敏丈夫的T恤后才逃回家中。
梁回家后曾写下遗书试图自杀,但未遂,次日清晨,他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虽自首仍获判死刑
珠海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两项罪名指控梁伟强,经珠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梁伟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称,梁伟强好逸恶劳又贪图享受,因其妻不能满足其挥霍便报复其妻娘家亲人,滥杀无辜,连杀两人,动机非常卑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及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亦不能对其从轻处罚。
梁伟强昨日在珠海接受宣判,被执行死刑。
临刑对话
昨日法庭宣判结束后,即将被押赴刑场的梁伟强丝毫没有表现出悔意,并始终用一纸刑事裁定书遮住全脸。
记者:你为什么要将妻子的二嫂和她的孩子作为报复对象?
梁伟强:……
记者:你现在对自己的罪行感到悔恨吗?
梁伟强:(冷笑)有没有悔恨我也不会对你说!
记者:两岁的小孩死在你手里,你就没有觉得他很可怜?
梁伟强:……
当梁伟强最后被法警拉走时,以纸遮脸的他终于露出面目,可他的脸上丝毫没有悔意,充满了挑衅与嘲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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