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大火烧毁涉案财产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执行救助 彰显党的恩情
日前,射洪县的罗琼凤接过射洪县法院为自己执行的3000余元赔偿款以及特别为自己拨付的2000余元救助款时,感动万分。她说,是法院的干警们让她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
2005年1月,陈宇中从四川凉山州美姑县养路段退休回到射洪老家,与妻子罗琼凤安度晚年。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当年2月11日,射洪县陈古镇白鹿村村民何某无证驾驶无牌证摩托车将赶集的陈宇中撞倒,致使其当场死亡。同年6月27日,射洪县人民法院判决何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法院还判决何某赔偿受害人家属罗琼凤各项损失费5万元。判决生效后,何某却因羁押入狱而无法赔偿,罗琼凤遂向射洪县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证何某与其母分家生活,并在白鹿村7组各有一处小青瓦房。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何某同意将自有住房出售,将来出狱后住母亲家。随后,通过村组干部联系买主,房价议定为10500元。罗琼凤在经历丧夫之痛后,感受到了何某愿意变卖房产来支付赔偿的诚意,心里得到了一丝慰藉。但偏偏祸不单行,就在准备腾退该房的前一天晚上,何某家中不慎失火,3间瓦房被烧成了一片瓦烁。
为了帮助罗琼凤老人妥善解决此事,今年9月初,射洪县法院的法官邓洪带领相关执行人员就案件组织罗琼凤及何母以及村组干部多次召开协调见面会。通过法官的耐心疏导,罗琼凤意识到目前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是能够理解的。随后,何母为其子垫付赔偿款3700元,并当场交到了罗琼凤手中。县法院执行局按照执行救助方案,还给罗琼凤发放了救助金2200余元。握着这些钱,罗琼凤表示万分感谢并同意待何某有履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 上一篇:一"老赖"与执行人员"斗勇"被拘
- 下一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已有5万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